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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实力强就一定能获得子女抚养权?马伊琍亲身告诉你!

2017-07-14 六安法制宣传
 

  最近《我的前半生》这部剧热播,小编还没来得及看,是因为听说这部剧的剧情比较狗血。

      在第13集当中马伊琍饰演的罗子君为了夺回平儿抚养权的那一段剧情反映出的法律问题却值得我们思考。

  让我们先来回顾下这段剧情:








  瞧瞧这演技,是不是6到不行?(跑题,咳!)


  那么问题来了:在现实生活当中,经济实力强就一定能获得子女的抚养权吗?


  大家对此可能会有一个误解,就是经济实力弱,特别是全职太太之类的,一定很难夺得子女的抚养权。


但是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此外,该《意见》第3条还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2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注意:第2点中“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大家一定要了解!


  所以从实践中看,父母一方是否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确实是法官裁判抚养权的重要考量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


来源:苏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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