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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观的历史演变:从古希腊到文艺复兴

王松林 北大外文学堂 2022-04-24

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研究


聂珍钊 王松林 




伦理学科是一门关于“道德”的学科,故伦理学又称为“道德哲学”。阿拉斯代尔·麦金太尔(AlasdairMacintyre)在他的著作《德性之后》中认为,现代西方社会处于传统的德性视野之后,要拯救现代社会,就要“向亚里士多德的传统德性社会回归。”这一观点实际上隐含了麦金太尔对于社会伦理的关注,他以德性为关键词串联起社会的道德观念演变,从中不难发现亚里士多德以来社会的伦理道德观念一直在变化。若要了解伦理道德观念变化的历史,最好的方法莫过于研究文学作品反映的各个时代的伦理道德观念,因为“文学是特定历史阶段伦理观念和道德生活的独特表达形式,文学在本质上是伦理的艺术”。

历史主义视角下的文学作品所反映的伦理道德观是动态的、不断演变的。我们之所以选取文学作品来考察一个民族的伦理道德状况,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伦理学、哲学等形而上的著作中,我们无法全面地探寻一个远去的时代的生动的伦理状况,而文学却为我们提供了人类生活现实和精神活动的一个标本。文学作品(如古希腊神话、戏剧、荷马史诗等)较全面地保存了一个民族的道德生活和伦理状况。以古希腊神话为例,古希腊神话反映了古希腊原始社会向私有化阶级社会的过渡时期,古希腊神话折射出了当时淡薄的伦理观念和混乱的家族关系。

古希腊最早的神是原始神卡俄斯,代表了宇宙的混乱和无序。盖亚是大地女神,在卡俄斯中孕育诞生,被称为地母,她孕育了天神乌拉诺斯并同乌拉诺斯婚配,从而繁衍出其他的神。乌拉诺斯既是盖亚的儿子,也是盖亚的丈夫。乌拉诺斯同盖亚婚配后生产了六男六女十二个泰坦神。克洛诺斯是十二个泰坦神中最年轻的一个,克洛诺斯推翻了父亲的暴政后,娶了自己的妹妹瑞亚。因为盖亚与乌拉诺斯都预示克洛诺斯会被自己的子女推翻,克洛诺斯便把他生下的子女都给吃了。但是,此时在瑞亚腹中的宙斯幸免于难,因此宙斯在出生长大后同父亲开战,用计解救了被吞下的兄弟姊妹,推翻了父亲克洛诺斯的统治。希腊神话中的母子和父女乱伦关系、父子杀戮的描述等正是原始社会人类伦理关系混乱的象征。可以看出,在家庭和家族起源的意义上,希腊神话记录的是从以群婚和杂婚为主要形式的原始人类的伦理混乱状态。希腊神话中家族关系存在着明显的伦理错位,这种混乱无序的情况一直延续到第三代神,此后才逐渐建立一定的具有伦理禁忌的伦理道德观念。此后,经过漫长的岁月,以这一状态为基础,人类关系逐渐向以一夫一妻制形式的伦理关系转变,这种转变反映的就是两种不同的伦理道德秩序的更替,“在这种转变过程中,通过神话表现的道德观念也得到了鲜明的体现。”

古希腊人的伦理观与他们对宇宙和人的本性的认识是密切相关的。在文明之初的古希腊人眼中,宇宙、大自然与人是融为一体的,这一朴素的世界观具有浓郁的主观主义色彩。早期人类文明的有限认知使他们只能通过幻想来解释自然界的现象,希腊神话就是人类初期宇宙观的反映。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开始摆脱蒙昧的状态,逐渐摒弃以超自然的力量来解释世界,转而以理性的、思辨的眼光来代替幻想,于是哲学便开始取代了神话和巫术,理性主义逐渐取代神秘主义。即便如此,早期的希腊哲学仍然保存了明显的把自然人格化的倾向,譬如,早期希腊哲学中“万物同体”的世界观就是对古老神话的继承和改造。这种世界观的背后可以清楚地看出古代希腊人追求人的本性和自然及宇宙的和谐统一。在古希腊人看来,“无论世界中的个体事物还是宇宙总体,都是有灵魂、有生命、有意志、有目的的;人在本质上只是宇宙的仿造品,是‘小宇宙’;人按照宇宙精神来生活,也就是不违背其本性来生活,才是正当的,才能称之为善,才能获得幸福。”这一思想可以解释为什么在古希腊人看来,只要不违背人的本性和宇宙精神的行为就是道德行为,譬如欲望、复仇和勇气就被视为合乎道德的。

如果回顾一下古希腊的复仇悲剧,我们就会发现一个共同的特点:古希腊悲剧的主人公都是为荣誉和尊严而战的英雄。更为突出的是,这些不可一世的英雄一旦个人的利益受到损害,他们就“会不惜任何代价,不惜采取任何手段,甚至将斗争推进到残酷的地步”,最终酿成悲剧。古希腊英雄的悲剧行为不能用近代或现代的善恶标准来衡量,因为就古希腊的伦理道德标准而言,“善”这一概念是与“勇敢”联系在一起的,是与个人的尊严、利益和幸福紧密相连的,它必须在行动中体现出来,哪怕是以残酷的方式。譬如,阿基琉斯的复仇、美狄亚的复仇、安提戈涅的复仇等。他们的行为既充满血性又充斥血腥。但从当时伦理的角度来看,他们的行为是“善”的。麦金太尔指出,荷马史诗中善是“勇敢、聪明、高贵”的同义词。其实,古希腊伦理观念中的“善”可能更多的是与个人的“荣誉”和“尊严”,尤其是个人的利益相联系,较少地顾及现代理性意义的道德标准。个人的荣誉和利益被看作是至高无上的东西,是上苍赋予的,一旦受到侵犯,当以命搏取。正如麦金泰尔所言:“对于荷马而言,(康德哲学意义上的)应当(ought)是否包含了能够(can)。在荷马那里,我们不能发现(康德哲学意义上的)因当”。麦金泰尔还进一步指出在荷马史诗中,“一个人以某种方式行动,就足以称他为善”。应该说,古希腊人的这种伦理观念是可以理解的,这一伦理观的水准与当时的社会发展和人的生存需求是相适应的。

 从文学批评史的角度来看,西方文学批评有一条清晰的以伦理道德批评为主线的批评传统。西方伦理道德批评可以说肇始于柏拉图和里士多德。柏拉图在讨论伦理问题时大量借用古希腊文学的例子以阐明善的本质。在《理想国》中他从伦理道德的层面对诗人进行了批评,认为如果我们相信了诗人的话,“那我们就会放手去干坏事,然后拿出一部分不义之财来设祭敬神。”柏拉图认为诗人不能认识真理,所他要把诗人逐出理想国。古希腊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给予道德评价很高的地位,他认为“悲剧是对一个严肃、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摹仿方式是借人物的动作来表达,而不是采用叙述法;借引起怜悯与恐惧来使这种情感得到陶冶。”由此可见,亚里士多德主张悲剧的审美特征就是要陶冶人的道德情操。在评价人物的性格方面,亚里士多德把人物的性格纳入批评的视野,他不仅认为“人物应当是善的”,而且“性格也必须是善的。”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更是对德性、幸福、欲望、勇气以及“至善”(身体的善、外在的善和灵魂的善)给予了系统的论述。继柏拉图和里士多德之后,古罗马奥古斯都时代的诗人贺拉斯也倡导文学作品的道德教谕和心灵净化作用,他在《诗艺》中说:“一首诗仅仅具有美是不够的,还须有魅力,必须能按作者的愿望左右读者的心灵。”贺拉斯此处强调的“魅力”即是诗歌的道德感染力。

中世纪的伦理思想是封建社会和教会专制下的道德观念,注重个人的道德与上帝的关系。这一宗教伦理思想把将道德的起源和本质归为上帝的意志和人的“原罪”,认为上帝是美德的最高体现。阿奎那就是中世纪基督教伦理思想的代表人物,他把爱上帝视为最高的德性和伦理规范。中世纪是宗教统治一切的世纪,整个西方文学的伦理道德批评均在宗教的前提下开展,可以说“圣经文学”支配了中世纪人们近千年的伦理道德生活。中世纪宗教伦理的核心是禁欲主义。意大利诗人但丁对中世纪的道德进行了激烈的批评。但丁的《神曲》以第一人称的笔触描写了通往地狱、炼狱和天堂之路的过程,表达了诗人对知识和美德的追求。但丁在分析自己作品的意义时坦言:“第三种意义不妨叫做道德的意义,它是读者应该在作品里细心探求的意义。”

文艺复兴时期,以人文主义为核心的伦理道德观念得以弘扬,世俗伦理观得到普遍认同。文艺复兴时期的伦理道德观代表了新兴的资产阶级的思想,提倡以人为本、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追求人的幸福和自由的具有世俗意义的伦理道德。这一时期的伦理道德观已经开始关注主体德行与客体法则、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关系,试图把理性与情感结合起来。整体而言,文艺复兴宣扬的世俗伦理道德具有伦理学的情感主义特征。一方面,文艺复兴宣扬感性主义的享乐思想有其积极的一面,它是对中世纪禁欲主义的挑战;另一方面,它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追求感官欲望的满足带来了一定程度的道德滑坡现象。这一现象可以说在莎士比亚的悲剧《哈姆莱特》中得以充分的体现。

《哈姆莱特》一开场,情节即以伦理冲突的形式展开:哈姆莱特本来从国外回来奔丧却发现其叔父娶了母亲。这在他看来是无法接受的有悖传统伦理的乱伦行为,哈姆莱特在独白中严厉地谴责了母亲的这一行为:“一头没有理性的畜生也要悲伤得更长久一些——她就嫁给我的叔父……啊,罪恶的匆促,这样迫不及待地钻进了乱伦的衾被。”可以说,叔父和母亲的乱伦行为引发了哈姆莱特的道德休克(moral shock)。“道德休克”指的是个人道德的传统理念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忽然遭受无法承受的打击,致使个人道德感受处于“休克”状态。目睹人世间的道德沦丧,哈姆莱特痛不欲生,如他的父王的鬼魂所言,他的叔父是一个“乱伦的,奸淫的畜生”,而在哈姆莱特看来,母亲的行为“可以使贞洁蒙污,使美德得到了伪善的名称。”哈姆莱特的“道德休克”不单是由个人面临的道德打击所致,更是他对整个社会的伦理道德的堕落表现出的难于接受。身为王子的哈姆莱特在国外接受了高等教育,深受人文主义思想的熏陶,虽然在剧中没有交代其成长和教育背景,但是从后来哈姆莱特的言语和待人接物中,我们能判断这位王子与人为善的高贵品格。在“道德休克”的过程中,哈姆莱特经历了一个由从理想的道德巅峰跌入黑暗的精神低谷的过程。19世纪德国戏剧家、批评家古斯塔夫·弗莱塔克在论述戏剧的任务时指出,在《哈姆莱特》中,“事物对人物心灵影响”体现在伦理道德和心理层面上。从很大程度上来讲,悲剧性在本质上“是一种伦理力量。”

情感主义和理性主义的道德观的冲突在《哈姆莱特》中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经历了漫长的中世纪后,文艺复兴试图将古希腊的精神再度挖掘,但绝不是简单的重复,这也促使了这个时期的伦理道德观发生重大的变化。古希腊之后千百年的文艺复兴时期,社会和思想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革,伦理观念也产生了较大的变化。古希腊崇尚的充满激情的、无所顾忌的个人主义思想到了这一时期被注入了新的内涵,这一内涵就是人文主义。它超越狭隘的以个人利益为中心的希腊传统道德观,将眼光投向具有普世意义的人性价值和世界真理。因而,文艺复兴时期的道德观更具理性色彩,也更趋于完美。古希腊伦理道德传统捍卫个人荣誉与利益在《哈姆莱特》中清晰可辨,但是在哈姆莱特身上捍卫荣誉的激情受到了来自理性的强烈挑战,这也是使其复仇行为延宕的原因。与古希腊悲剧相比,哈姆莱特已经不是简单的希腊式神话英雄复仇模板,他是一个理性的、追求道德完美的新型人物形象。他力求自我道德的完美,保持自己在百姓心中有着美好的、高贵的形象。国王克劳狄斯多次提及王子在百姓心中的威望:“他是为糊涂的群众所喜爱的,他们喜欢一个人,只凭眼睛,不凭理智”;“我所以不能把这件案子公开,还有一个重要的顾虑:一般民众对他都有很大的好感,他们盲目的崇拜像一道使树木变成石块的魔泉一样,会把他带的镣铐也当作光荣。”这表明民众对哈姆莱特的爱戴源自一种道德情感。但是哈姆莱特是一个兼理性和激情为一体的人文主义者。一方面,他非常向往激情,试图维护道德伦理秩序,向叔父克劳狄斯复仇。在第二幕第二场中哈姆莱特内心充满了对血腥的激情的渴望,但是在理智与情感的较量中,他的理智占了上风,盲目的感情得到收敛。在荣誉与道德的冲突中,哈姆莱特总是试图将两者完美地协调起来,因为从根本而言,他是一个道德的理性主义者。在克劳狄斯的忏悔祷告时,哈姆莱特的理性占了上风,他收敛了复仇的冲动。不少评论家认为哈姆莱特是一个行动延宕、性格优柔寡断的人。其实不然,哈姆莱特的复仇延宕未必意味着他是一个优柔寡断的人,他只不过陷入了伦理悖论中,无论何种选择都将使得他陷入伦理困境之中。黑格尔曾指出,哈姆莱特的复仇充满了道德悖论:“冲突中对立的双方各有它那一面的辩护理由,而同时每一方面拿来作为自己所坚持的那种目的和性格的真正内容的,却只能把同样有辩护理由的对方否定掉或破坏掉。因此,双方都在维护伦理理想之中、而且就通过伦理理想而陷入罪过……”悲剧的结尾,哈姆莱特的死是他自己寻找的激情和理性相统一的完美结局。莎士比亚用哈姆莱特的死来阐释了一个道德完美主义的故事。可以说,《哈姆莱特》是文艺复兴时期新的伦理道德观与旧的伦理道德观的博弈的一幕悲剧。在哈姆莱特的身上,我们看到了感性主义伦理道德观和理性主义伦理道德观的冲突。



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研究


聂珍钊  王松林 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

定价:7 8元


王松林


博士,教授,宁波大学“甬江学者”特聘教授。剑桥大学和爱丁堡大学访问学者;国际文学伦理学批评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外国文学学会理事、全国英国文学学会常务理事。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含重点1项),发表论文60余篇,出版著作(编著)10多部。学术兴趣为文学伦理学批评、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外国海洋文学等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文学伦理学批评研究

总主编 聂珍钊 苏晖

(一)文学伦理学批评理论研究 聂珍钊 王松林 主编

(二)美国文学的伦理学批评 苏晖 主编

(三)英国文学的伦理学批评 徐彬 主编

(四)日本文学的伦理学批评 李俄宪 主编

(五)中国文学的伦理学批评 黄晖 主编

总主编


聂珍钊,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教授,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一流学科特聘教授,浙江大学世界文学跨学科研究中心主任,欧洲科学院(Academia Europaea)外籍院士,兼任中国外国文学学会副会长、国际文学伦理学批评研究会副会长、中美诗歌诗学协会副会长。1993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创立文学伦理学批评,被美国人文与科学院院士、耶鲁大学讲座教授、《剑桥文学批评史》总主编克劳德·罗森誉为“文学伦理学批评之父”。

苏晖,文学博士,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外国文学研究》杂志主编,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外国文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湖北省外国文学学会会长,国际文学伦理学批评研究会秘书长,主要从事欧美文学、文学伦理学批评、戏剧美学和比较文学的教学与研究。主持多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出版《西方喜剧美学的现代发展与变异》《黑色幽默与美国小说的幽默传统》等著作,发表论文80余篇,获得多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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