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安排、竞赛项目……省第十六届中学生运动会总规程速了解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体育局印发《浙江省第十六届中学生运动会总规程》,决定于2023年5月—2025年12月期间,举办浙江省第十六届中学生运动会。运动会设田径、篮球、排球、足球、游泳、乒乓球、健美操(啦啦操)、武术8个比赛项目。
之之
竞赛时间与地点、运动员参赛条件、报名方法等具体内容跟之之一起来看——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体育局
二、执行单位
浙江省学校体育协会
三、承办单位
各市教育局、体育局及相关学校
四、比赛日期、地点
2023年5月至2025年12月间分阶段在相关承办市县举行。
具体竞赛时间与地点见下表↓↓↓
浙江省第十六届中学生运动会竞赛项目
时间安排表
五、参加单位
各市教育局、义乌市教育局及相关学校。
六、比赛项目
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健美操(啦啦操)、武术共8项。
七、竞赛分组及小项设置
(一)分组。
高中组、初中组,高中组分学校组、地市组。
(二)设项。
1.田径
(1)高中组(学校组、地市组,男子、女子各16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女)、5000米(男)、100米栏(女,栏高0.838米、栏间距8.5米)、110米栏(男,栏高0.991米、栏间距9.14米)、400米栏(女,栏高0.762米、栏间距35米;男,栏高0.914米、栏间距35米)、4×100米接力、4×400米男女混合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女4千克;男6千克)、铁饼(女1千克;男1.75千克)、标枪(女600克;男700克)、男子七项全能(110米栏、跳高、铁饼、400米、跳远、标枪、1500米)、女子五项全能(100米栏、铅球、跳高、跳远、800米)。
(2)初中组(男子、女子各14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女)、5000米(男)、100米栏(女,栏高0.762米,栏间距8.0米)110米栏(男,栏高0.914米,栏间距8.7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女3千克;男5千克)、铁饼(女1千克;男1.5千克)、标枪(女500克;男700克)。
2.游泳(决赛年)
(1)高中组(共18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2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50米双人拖带、50米负重自由泳。
(2)初中组(共18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200米仰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50米双人拖带、50米负重自由泳。
3.篮球(共4项)
(ZSBL联赛总决赛)高中男子组,高中女子组,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
4.足球(共4项)
(ZSFL联赛总决赛)高中男子组,ZSFL高中女子组,ZSFL初中男子组,ZSFL初中女子组。
5.排球(共4项)
高中男子组、高中女子组,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
6.乒乓球(共7项)
(ZSTL联赛总决赛)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7.健美操(啦啦操)(共6项)
竞技男子单人操、竞技女子单人操、竞技三人操(男女不限);自编花球啦啦操(12—16人),自编街舞啦啦操(12—16人),自编爵士啦啦操(12—16人)。
8.武术(共10项)
太极拳、南拳、长拳、刀术、剑术、太极剑、南刀、南棍、枪术、棍术。
八、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作风正派,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中学生(部分项目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非限制专业的中专学生)。
(二)根据各项举办时间高中组运动员必须是2004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初中比赛年龄为2007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比赛年限为三年(具体以各项目当学年相关的比赛规程为准)。参赛学生必须参加主办方赛前组织的文化课测试,测试达不到标准的学生,将限制参赛或取消参赛资格。
(三)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并具有浙江省户籍者或已在本省/校正式连续就读两年以上的外来随迁人员子女学生,高学段学生不得参加低学段学生比赛,低学段学生也不得参加高学段学生比赛。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浙江省学生运动员管理系统正式注册并通过的中学生。
(五)凡目前属于或曾经属于国家体育总局或浙江省体育局、体育俱乐部(非业余)正式在编、现役、注册的运动员及目前属于长期集训一年以上的运动员均不得参加比赛。
(六)各单项具体资格要求以各单项规程为准。
九、资格审查
(一)各市教育局和学校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充分体现教育部门举办体育竞赛的育人宗旨,确保良好赛风,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自觉把好参赛资格第一关,杜绝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
(二)各单位报名时应一次性按赛会要求完整地提供参赛报名材料,不得缺少和遗漏,否则以资格不符论处,不予报名。
(三)主办单位在报名后、比赛中和比赛后将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如在报名或赛前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参赛资格,同时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更换和补报其他运动员;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比赛成绩和获得的名次,追回奖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通报全省。
(四)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问题有异议的可以及时举报与举证。
(五)对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员、运动队,将依据《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十、参赛办法
各市和学校负责对相关参赛代表队运动员的管理和审核,按照本规程和各项目的竞赛规程规定组织预选赛、推荐和报名,各代表队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队)人数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确定。
(一)田径:2023和2024年以省中学生田径锦标赛形式举行,参赛名额分配到市,由各市教育局确定参赛单位;2025年第十六届中运会田径比赛以市为单位组队参加,各组每单位可报两所高中队(各校单独组队,每校可男女各报12名)、混合高中运动员20名(其中单一性别不得超过12人),初中运动员24名(其中单一性别不得超过14人);每单位可报团长1人,领队2—3人,教练员限报6人。各组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
(二)游泳:2023年和2024年以ZSSL浙江省中学生游泳联赛的方式进行。
(三)篮球:以第十六届至第十八届ZSBL浙江省中学生篮球联赛的方式进行。
(四)排球:以市为单位组队参加,每单位每项目限报1队,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4人(到赛区12人)。
(五)足球:以第十四届至第十六届ZSFL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的方式进行。
(六)乒乓球:以第十四至第十六届ZSTL浙江省中小学生乒乓球联赛的方式进行。
(七)健美操(啦啦操):2023年以市为单位组队参赛,每单位限报总领队1人,教练员4人,初高中运动员各22人。每项目每单位限报1人(队)。2024年和2025年以省中学生健美操(啦啦操)锦标赛的方式举行。
(八)武术:以市为单位组队参加,各单位可报初中组、高中组各一支队;每单位限报领队及工作人员各1人、教练4人,运动员20人(高中组5男5女,初中组5男5女)。每名运动员可报拳术类、长器械类、短器械类各1项(限3项);每单位同一组别拳术类每项限报男、女各2人。
十一、竞赛办法
(一)执行由全国各单项体育协会审定、第十六届中学生运动会各项目竞赛规程明确规定的竞赛规则。
(二)各单项竞赛办法:
1.田径、健美操(啦啦操):采取三年一周期,每年一赛。两年以中学生锦标赛为形式、一年以市为单位组队形式。
2.篮球、足球、乒乓球、游泳:按浙江省中学生阳光体育联赛的办法进行。
3.排球、武术:按以市为单位组队参加第十六届中学生运动会比赛的办法进行。采用三年一周期,周期内举办次数视实际情况另定。
(三)各市必须参加6个项目以上(含6项)方可计团体总分。
十二、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田径、游泳。
1.各单项分别录取前8名,8人及8人以下参加的比赛项目,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减1录取名次。报名不足3人(队、含)的则取消该项目的比赛;对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加发金、银、铜牌,前八名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2.各单项前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加倍记分;打破全省中学生运动会最高纪录者加9分;打破全国中学生运动会最高记录者加18分;在同一比赛中,连续多次打破同一纪录者,只记1次加分。
3.按各单位运动员的名次得分,分别录取奖励田径、游泳高中总分、初中总分、团体总分前8名(实际参赛只有8队或少于8队的减1录取),并颁发奖杯(牌)。如遇积分相等,以打破纪录(人、次)数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还相等,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二)篮球、排球、足球。
分别录取各组别每届联赛总决赛的前8名(实际参赛只有8队或少于8队的减1录取);对获得前三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牌)、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加发金、银、铜牌、对获奖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三)乒乓球。
各单项(含团体赛)分别录取前8名,不足8名的按实际参赛数减1录取,报名不足3人(队、含)的则取消该项目的比赛;并按9、7、6、5、4、3、2、1计分,团体赛加倍计分,计算各组别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各组别每届联赛总决赛团体前8名(积分相等时按单项第一名多少排列,多都列前,依次类推,实际参赛只有8队或少于8队的减1录取);对获得前三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牌)、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加发金、银、铜牌、对获奖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四)健美操(啦啦操)、武术。
各单项分别录取前8名,不足8名的按实际参赛数减1录取,并按9、7、6、5、4、3、2、1计分,健美操(啦啦操)比赛人数超过10人的项目加倍计分,计算各组别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各组别每届比赛团体前8名(积分相等时按单项第一名多少排列,多都列前,依次类推,实际参赛只有8队或少于8队的减1录取);对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加发金、银、铜牌、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获得团体总分前八名的运动队颁发奖杯(牌)。
十三、代表团团体总分和体育道德风尚奖
(一)对获得代表团团体总分前8名的代表团,分别颁发奖牌。代表团团体总分为本代表团所有比赛项目中的得分和加分总和。
(二)各比赛项目计分办法。
1.田径、游泳、乒乓球、健美操(啦啦操)、武术:按各市(含所属学校)在周期内实际取得的得分,计入代表团团体总分之内。
2.篮球:每届中学生篮球联赛总决赛获得录取名次的各队按照所属市,均按田径单项相应名次得分的4倍计入团体总分;
3.排球:获得录取名次的各队,均按田径单项相应名次得分的8倍计分。若周期内举办次数大于2(含)次,则按4倍计分。
4.足球:每届中学生足球联赛总决赛获得录取名次的各队按照所属市,均按田径单项相应名次得分的4倍计入团体总分。
(三)加分办法。
各单位自2023年3月以来,选派运动员代表省参加全国学生体育竞赛(必须与本届运动会所设项目相符)的,所获得的名次,所属市按照前述得分规定获得的4倍加分。
(四)本届运动会另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代表队);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具体评选办法另发)。
《浙江省第十六届中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完整内容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阿江
责任编辑丨吴锦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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