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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一定别放弃读书!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都在这→

教育之江 2023-07-28

6月17-18日,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邀请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财经大学等8所省内重点高校赴衢州第一中学、常山县第一中学、浙江省武义第一中学等3所高中学校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及高考志愿填报现场宣讲咨询会,帮助山区县高三毕业生及其家长深入了解学生资助政策,解除他们求学道路上的经济担忧,共1500余名毕业生及家长、教师参加。



会上介绍了我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公布省级资助咨询电话,并提醒同学们防范电信诈骗,避免上当受骗。就2022年浙江省录取情况分析、志愿填报相关重要概念和投档规则、提前批和平行志愿的填法、大学和专业等方面,相关专家还为毕业生及其家长带来了一堂干货满满的讲座。


会后,浙江工业大学等8所高校在醒目位置设置咨询台、悬挂宣传条幅、发放政策宣传折页等,现场为学生及家长们耐心细致地进行“面对面”讲解,将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送到学生和家长身边。



据悉,各地各校在高考前给每一位高中毕业生发放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和我省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指南,同时为毕业生上了一堂资助政策主题宣讲课和班会课,帮助广大学生及家长深入了解学生资助政策。


目前,我省已经建立健全了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覆盖“所有学段、所有学校、所有经济困难学生”,在政策上能够确保实现应助尽助,尤其注重物质帮扶的“保障性”资助不断向注重成长帮扶的“发展性”资助拓展。高校新生如遇经济困难,入学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学费住宿费困难;入学时,“绿色通道”可以顺利办理入学;入学后,组合式资助帮助就学无忧。


后续,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将继续通过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刊印学生资助政策、公布全省各高校及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网点咨询电话、组织开展暑期走访调研和资助政策宣传,同时要求各高校随高考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等,努力做到学生资助新政策、新举措、新成效家喻户晓。


之之

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指南》一起了解↓↓↓


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指南


目前,我省已经建立健全了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政策上能够确保实现应助尽助。高校新生如遇经济困难,入学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帮你解决学费住宿费困难;入学时,“绿色通道”保你顺利办理入学;入学后,组合式资助助你就学无忧。


我省高校随大学录取通知书有一份《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认定的资助对象按规定给予各类资助政策措施。具体政策内容主要包括:


一、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学生(含二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同一学年内,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学生(含二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颁发浙江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四、国家助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分为两档,一档为每生每年4500元、二档为每生每年2700元。


浙江省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按照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退役士兵学生参照普通本专科生一档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4500元标准予以补助,由各高校参照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进行评定。


五、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并贴息,金融机构向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基本生活费用,本专科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我省生源的学生也可向户籍所在地农村信用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六、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七、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浙江省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浙江省的一类一档地区和海岛县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八、校内资助


高校按规定提取专项经费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方式主要包括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发展性资助等。


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咨询电话:0571-88008844、88008845。



责任编辑丨顾俊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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