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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普法丨吃个饭,回来就被拘了!
近日,云南一火锅店发生火灾
火势燃烧猛烈
整个店铺淹没在火海中
屋顶被烧的发生坍塌
消防部门到场后将火扑灭
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调查,起火原因系违法行为人谭某加热油锅时,擅自离开去吃饭,油锅无人看守,油温升高后导致油锅起火进而引发火灾。事后,谭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因用火离人导致的火灾数不胜数……
8月19日,江西九江瑞昌一居民正在家中使用高压锅煮粥,亲戚喊其出门逛街买东西,忘了关煤气灶导致起火,火灾导致厨房、客厅、阳台和一间卧室被烧毁,所幸无人员伤亡。
8月5日,河南一餐饮店发生火灾,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起火原因系厨师加热油锅时离开灶台外出,油温升高起火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
危害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一旦触犯法律,还将受到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厨房用火不离人,厨房用火不离人,厨房用火不离人!
记住啦!每天都能学到新知识,这也太棒了!小伙伴们,你们都学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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