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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抢劫罪
案例
讲解
杨某、王某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在校学生,平时表现良好,但在朋友的影响下,迷上了网吧,每逢星期天、假期都要到网吧打一会游戏、聊一会天。
某日,杨某、王某在网吧上网时碰见同学张某,张某提出到街上转转,看能否从学生要点钱花。
三人离开网吧转到澄城县某酒店门口时,碰见某中学学生冯某,张某将其叫到附近一个巷子里,让杨某、王某在巷子口看人望风,采取殴打、持刀威胁之手段从冯某抢走现金160元。
检察官普法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刑法》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面对抢劫的不法分子,我们要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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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