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交流培训
不断提高员工素质能力
是每个单位的共识
也是我们共同的愿望
汕头市推出人才交流培训补助
助力实现企事业单位的培训愿望
快来看看吧~
01申报对象
汕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含中央和省直驻汕企业单位)。
02资助人才条件
汕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技术技能人才,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学风严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三)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技术技能水平较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03资助方式和标准
按交流培训期间实际支出的交流培训费用、交通、餐饮和住宿费用提供生活补助,每人最多3次,境外交流培训的每人每年不超过3万元,国内交流培训的每人每年不超过1万元。按照后补助的方式,用人单位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再按程序申请补助。
(一)境外培训资助
赴境外有关机构进行3个月及以上的专业培训、研修或做访问学者(不含学历、学位教育),或开展项目合作研究。其中,3-6个月的,资助费每人不超过1.5万元;6个月以上的,资助费每人不超过3万元。
(二)境外交流资助
赴境外参加重要学术会议或交流研讨活动等。举办地在台港澳地区的,资助费每人不超过1万元;举办地在亚洲(不含中国)的,资助费每人不超过2万元;举办地在亚洲以外的,资助费每人不超过3万元。
(三)境内培训资助
赴境内有关机构进行3个月及以上的专业培训、研修或做访问学者(不含学历、学位教育),或开展项目合作研究。其中, 3-6个月的,资助费每人不超过0.5万元;6个月以上的,资助费每人不超过1万元。
(四)境内交流资助
赴境内参加重要学术会议或交流研讨活动等,资助费每人不超过0.5万元。
04交流培训机构要求
(一)高校
境外高校必须是教育部
“涉外监管信息网”
www.jsj.edu.cn
和中国留学网
www.cscse.edu.cn
上公布的我国公民主要留学国家的知名院校。境内高校必须是国内双一流大学(含原国家985、211工程建设院校)。
(二)科研院所
境内著名科研院所或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境外知名研究所或重点实验室。
05重要学术会议要求
中国科协发布的《重要学术会议指南(2018)》所列重要学术会议和相关领域国际重要学术会议。
06申报方法
用人单位向市人社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时间截止至7月31日。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西厅
电话:0754-88489856
07申报材料要求
1.个人身份证明;
2.用人单位证明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
3.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交流培训相关合同(协议);
4.用人单位支付人才相关费用凭证;
5.开展交流培训期间的主要成果或参与项目证明;
❖ 申报材料第1项提供复印件,其它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一式一份,须由申报单位审核确认并盖单位行政公章)。
08其他事项
(一)交流培训活动时间范围从2017年12月20日至2020年5月30日止。
(二)相关申请表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