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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南昌飞行表演秀活动期间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关于2024年南昌飞行表演秀活动期间
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2024年10月2日至3日,在洪都航空瑶湖机场举行2024年南昌飞行表演秀活动,为维护活动期间现场及周边区域的空中安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杜绝违法违规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在有关空域和时段实行禁飞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管制时段及区域
2024年10月2日08时至10月3日20时止,对商飞大道、福港路、商飞(江西)公司及洪都航空瑶湖机场区域进行临时管制。
二、禁飞类型
禁飞管制期间,除经活动主办方同意、公安分局审批的表演、媒体进行活动现场直播、新闻素材采集及安保需要使用无人机外,其余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航拍及放飞信鸽等影响活动安全的行为。
三、严格履行报备手续
经主办方同意可以飞行的无人机及飞手,必须向公安机关进行飞行报备审批,报备应提供无人机机型、飞手个人信息等相关材料。
四、依法严打违规飞行
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南昌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