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江平老师九十华诞——我爱法大 我爱我师
我爱法大 我爱我师
——与江老师交往二三事
马宏俊
昨天在公交车上正欣赏焦洪昌教授写的江老师庆生文章,忽然在微信中看到法大学生们尊称的“智慧姐姐”、法硕学院副院长刘智慧教授的信息,邀我给江平老师九十华诞喜庆活动写一篇与江老师交往的随笔。她误将我当成79级法大学子,我怀着激动而又忐忑的心情给智慧小师妹回复并说明,深怕违背江门的“规矩”,当确认“要约”不设门槛,只是想收集与江老师的交往琐事,遂欣然命笔。
我是1981年考入当时的北京政法学院。印象中是在1982年底,学校的领导班子换届,江老师和我们熟悉的宋振国老师以及我们年级办公室的田辉主任一起进入了新的领导班子,宋老师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田老师是分管行政工作的副院长,江老师是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院长是云光教授。1982年底的一次期末考试的考场上遇到一位巡考老师,之后同学们在宿舍里议论,方知道那位巡考老师就是著名的江平教授,初次相遇江老师是“只见其面未闻其声”。首闻其声是在江老师《罗马法》的选修课上,我旁听《罗马法》课程完全是从兴趣出发,更主要是欣赏江老师的演讲风采,对罗马法的内容还是似懂非懂。本科学习期间,我选修课程并不多,但是旁听课程却不少,主要是为了避免更多的考试。大三以后,我进入校学生会担任外联部长,和团市委、市学联、其他高校的学生会及团委联系较多,在本校则跟校团委的老师和党委宣传部(当时有主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职能)以及主管校领导宋老师联系较多,跟江老师接触较少,只是向江老师转达一些学代会的提案。
虽然我无缘成为江老师的授业弟子,但是毕业后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作为部下有机会并且幸运地领略了江老师的人格魅力和对学生的关爱,这成为我受益终生的宝贵财富。我是1985年毕业留校在当时的法律系任分团委书记,1986年底在团代会上当选校团委副书记,1987年至1989年离开法律系,专任校团委副书记,这个期间跟1988年担任校长的江老师有了更多的接触。江老师的演讲才能是无以伦比的,演讲内容丰富实在、演讲方式情真意切,凸显了一个中国法律学人的傲骨。他不仅是一位法学家,更是一名社会活动家:从实际出发,只向真理低头,不向权贵谄媚,说真话,办实事,勇于担当,深入一线调研,既是一个解决实际问题的校长,也是一位潜心研究、忧国忧民的学者。
1987年法大昌平校区迎来首届新生,办学困难重重,身为校长的江老师利用各种机会,直接和学生对话,倾听同学的意见,力排众议解决学生在新校区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号称“昌平一期”的87级同学非常幸运,因为就是在和江老师的直接对话中获得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法大校史上唯一一次本科四年级整体搬到学院路校区学习的机会,这次搬迁方便了大四学生的实习和就业。1988年第二次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是首次真正完全按照《律师暂行条例》规定的报考条件,向全社会开放报名考试,因此很多在行政岗位上工作的法大青年职员纷纷报考,毕业不久从事学生辅导员工作的青年老师几乎全部报考。距离考试不足半年时间,导致青年职员和教师日常工作和复习迎考的矛盾十分突出,不少办公室成了空巢,学生意见很大,直接给江平校长打电话提意见。江老师立刻拖着伤腿驱车赶往昌平校区,直接到辅导员办公室了解情况,在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上多次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既考虑青年教职工的出路和发展,亦兼顾学生的利益,不能让学生成为被遗忘的群体,倡导学校开办的考前辅导班,对本校青年教师免费开放,提高了老师们的复习效率,也激发了辅导员爱岗敬业,坚守岗位的热情,用学习和工作的双丰收来回报学校领导的关爱。最终一半以上的青年老师都顺利通过了当年的律师资格考试,我也是其中的受益者。
江老师对于学生可以说是有求必应,关爱有加。他是七届全国人大常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直接参与了《民法通则》的立法工作。在该法通过时,本科高年级的同学已经学完了民法课程,对于这些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同学来说,非常迫切地需要了解《民法通则》立法中的问题,尽快地掌握立法的精髓。因此,百忙中的江老师推掉了很多外出讲课的机会,免费为同学们开讲座,补上这离校前的重要一课,这使得很多同学在刚毕业上岗时就实现了弯道超车。法律实务部门对法大学子赞誉有佳,离不开江老师这样一批法大师长们的无私奉献和关爱。无论江老师担任副校长、校长职务,还是不再担任领导职务以后,对于学生的诉求总是高度重视,尽量满足,邀请讲座、论证案件、法律咨询乃至于其他社会活动,都是亲历亲为,令人感动。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中心是我和焦洪昌、王小平发起成立的,聘请江老师担任名誉主任,他不仅接受还多次出席我们的活动,为我们站台撑腰,在中心成立十五周年之际,江老师已是耄耋之年,身体欠佳,本想录个视频现场播放一下,但是,老人家说没有那个习惯,坚持不辞辛苦前来助阵,并且始终关注着我们的发展。每当春节我们去看望他时,都仔细询问中心的科研成果和社会影响力,对我们个人的发展也总是鼓励和帮助。
江老师学风严谨、务实,是我们学习的榜样。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开始在公证法律制度与实务领域拓展,知道江老师熟悉罗马法,早年在前苏联留学,就利用面见的机会,向他请教公证法的有关问题。江老师说,虽然比较了解大陆法系,但是没有接触过公证法,对法国法也不熟悉,婉言谢绝参加在相关领域的一些活动,但是听到我在法律文书学领域接过了宁致远教授的接力棒,他总是叮嘱我要做好传承。对于交叉学科和新型学科的发展,他从不利用影响力指手画脚,而是希望我们认真研究,务实发展,争取对社会做出贡献。
我进入法大校门已经将近40年了,江老师等老一辈法大学人是我们的精神支柱和学习的楷模,更是法大的灵魂。江老师不仅是我们有永远的校长,也是我们永远的老师。我爱法大,我爱我师!
马宏俊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