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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证照分离方案出台,6项审批取消、21项改承诺(全文)

2018-01-19 登记注册小助手

导读

《浙江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浙江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工商局会同省编办、省法制办、浙江自贸区相关部门联合召开了全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2018年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和27个国家级区将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着力解决企业“办照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新机制、新模式,并力争在全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证照”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所谓“照”,指的是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而“证”,指的是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从前,开办公司首先要取得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才能到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

2015年底,国务院批复同意在上海浦东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2017年9月,国务院决定在国家批准的自贸区和有条件的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级新区四类国家级区扩大试点。

目前,浙江已参照上海市“证照分离”改革成熟经验细化了方案,对我省对应的98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改革,针对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提高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以及强化准入管理等五种改革方式逐项梳理明确办事依据、材料、程序和时限,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和生产许可证办理难度。同时,积极推动省政府制定出台告知承诺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确保改革于法有据,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浙江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数据共享,做好办事事项“八统一”梳理工作,落实“减事项、减材料、减流程”要求,探索实现部门间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在放开准入的基础上严格监管,健全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和公示信息抽查制度,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实时共享和工作联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综合执法改革,打造综合监管模式。在实施过程中建立评估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照改革预期目标进行实质评估,力求在试点结束后形成“证照分离”改革的成熟做法。

在全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上,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长马剑平表示,浙江自贸试验区作为工商总局“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关注单位,将着重在分类推进审批方式改革、推动部门信息互联共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等方面积极试点,大胆探索,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为全省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出自贸区样板。(鹿城市监局注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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