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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 江西这一设区市任免一批法检干部

法治江西 2019-12-16

  2018年5月7日,赣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肖昌明同志为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雷勉励同志为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彭莉同志为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苏火鹏、曾伟平同志为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唐艳艳同志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宁华北同志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肖建国同志的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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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赣南日报、人民网江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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