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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 江西这一设区市任免一批法检干部
2018年5月7日,赣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肖昌明同志为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雷勉励同志为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彭莉同志为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苏火鹏、曾伟平同志为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唐艳艳同志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宁华北同志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肖建国同志的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内容来源:赣南日报、人民网江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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