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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我省部署两件大事,分别定了十项任务、三年目标……

法治江西 2019-12-14


5月22日,我省召开“弘扬宪法精神 树立法治信仰”主题宪法宣传实践活动暨在全省农村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省法治江西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秦义出席并讲话。

    

今年,我省将集中落实包括举办一场宪法知识讲座在内的10项任务,使广大群众了解掌握宪法知识,具有较强的宪法意识和法治意识。同时,在全省农村实施为期3年的“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力争在2020年底,全省农村各行政村每10户至少培训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50%以上,推动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文本上的法律要“活起来”“落下去”

    

会上,秦义表示,开展宪法宣传实践活动和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谱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江西篇章的重要抓手,对于依法治省、依法强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的一项具体举措,是推动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转型升级的客观需要,是构建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客观需要。
    

秦义表示,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运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让文本上的法律“活起来”“落下去”,走入日常生活,走进人民群众,让“看得见”的法治形式内化为根植于内心的法治信仰。要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新格局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明确宪法宣传实践活动“十项任务”

    

会上,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法建办副主任吴龙强宣读了宪法宣传活动《方案》。今年内,我省各地各部门要集中落实“十项任务”,分别为:举办一场宪法知识讲座、召开一次贯彻实施宪法座谈会、举办一次宪法知识竞赛、建设一批宪法主题宣传阵地、举办一期宪法宣讲骨干培训、组织一场“宪法七进”活动、开辟一个宪法知识宣传专栏专题、开展一次宪法晨读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积极深化法治实践活动。

    

其中,在“宪法七进”活动上,要创新宪法宣传形式和手段,通过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宪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以及“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

    

此外,还要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切实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深化法治实践活动,推动全省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制定“法律明白人”三年培养目标


会上,省司法厅厅长、省法建办常务副主任王国强宣读了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工作《意见》。
    

据介绍,我省制定了三年培养目标,即到2018年底,全省各行政村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15%以上;到2019年底,全省农村各村民小组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30%以上;到2020年底,全省农村各行政村每10户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50%以上。此后再用2至3年,实现全省农村每户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

    

我省按照统一组织、多方共育,统一规划、稳步推进,统一标准、分类培育和统一管理、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实现全省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全覆盖和效益最大化。
    
   

7类人群中列入骨干人选

    

根据《意见》,我省规范农村“法律明白人”遴选程序,即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村民自荐(村组指定)、组织遴选、考核上岗的程序,确定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
    

组织遴选中,村委会对照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对自荐或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查合格后,确定其为培养对象。同时,在村组干部、村妇联干部、农村党员、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农村“五老”人员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中,遴选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人选。
    

对确定为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及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人选的,由乡(镇、街道)分批组织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农村“法律明白人”侧重培训、考核全民共学的基本法律常识和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村委会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报乡(镇、街道)领导小组备案,并由其颁发有关证书和徽章。
    

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侧重培训、考核依法解决农村常见矛盾纠纷能力和技巧;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乡(镇、街道)领导导小组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报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由其颁发有关证书和徽章,签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承诺书、履行上岗宣誓程序后正式上岗。
    
    

搭建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培训

   

《意见》提出,充分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的培养力度,着力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开展集中系统辅导,针对农村常见的法律问题,编写一本实用管用的培训教材;利用礼堂、会议室、活动室、祠堂,在每个乡、村建立一所“法律明白人”法治讲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类的原则,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进行集中系统培训、轮训。
    

开展现场观摩教学,针对农村多发的交通事故、医患纠纷、房屋与土地征收、林地林权纠纷和森林资源保护、物业管理、涉校涉教、婚姻家庭、环境污染、民间借贷等专业性、行业性法律问题,采取以案释法、案例教学等方式,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开展现场观摩教学。
    

开展远程网络培训,组建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微信群、QQ群,通过不定期推送信息等方式,扩大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培训的可及性和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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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法治江西网(文/图 记者徐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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