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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 | 江西两名县级公安局长被免

法治江西 2019-10-28

近日,奉新县、永丰县两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开会,通过人事议案,具体如下:

近日,奉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彭添奎的奉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近日,永丰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免去裴雷的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职务的议案。


今年3月,江西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江西省奉新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彭添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宜春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彭添奎简历


彭添奎,男,汉族,1973年3月出生,宜春市袁州区人,大学本科学历,1990年12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12月至1993年12月,武警江苏总队三支队二中队服役;


1993年12月至1995年1月,宜春市(县)慈化乡武东村待业;


1995年1月至1997年8月,宜春市(县)公安局巡警大队职工;


1997年8月至1998年12月,宜春市(县)公安局巡警大队科员;


1998年12月至1999年11月,任宜春市(县)公安局巡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


1999年11月至2002年8月,任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慈化派出所副所长;


2002年8月至2005年12月,任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慈化派出所所长;


2005年12月至2010年4月,任宜春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副支队长;


2010年4月至2014年9月,任宜春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局长;


2014年9月至2016年7月,任宜春市公安局副调研员、丰城市公安局政委;


2016年7月至2016年10月,提名奉新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2016年10月起任奉新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2019年3月被查。




另外,据江西省纪委监委4月16日消息,永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裴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吉安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裴雷简历:


裴雷,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江西吉水人,在职大学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8月至1996年3月,吉水县公安局民警;


1996年3月至1999年4月,吉水县公安局八都派出所副指导员;


1999年4月至2001年4月,吉水县公安局八都派出所所长;


2001年4月至2004年7月,吉水县公安局文峰分局局长;


2004年7月至2007年7月,吉水县公安局副局长、文峰分局局长;


2007年7月至2012年11月,吉水县公安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2012年11月至2016年8月,峡江县公安局政委;


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峡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政委;


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峡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2018年6月至2019年4月,永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2019年4月接受吉安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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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江西政读(ID:xxrbs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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