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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丽70年 奋斗新时代 | 江西一对母子同披法袍肩扛天平传佳话

法治江西 2019-10-17

2018年4月3日,抚州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评选活动发布仪式在汤显祖大剧院举行。在获表彰的政法干警中,有一对母子格外引人注目。他们就是南城县的罗兰华、谌志卫母子。已经从南城县人民法院退休的罗兰华由于“闲不住”,继续在南城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任调解员,并被评为“2017年度抚州市人民满意的调解员”;南城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谌志卫,则被评为“2017年度抚州市人民满意的法官”。母子同台领奖,一时传为佳话。近日,他们接受了新法制报记者的采访。


▲ 母子同台领奖并接受采访


【调解能手罗兰华】

理直气壮讲“法” 和风细雨讲“理”

出生于1953年8月的罗兰华是一名退休法官,现在的工作是在南城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任调解员,同时参与法院的一些疑难案件的调解工作。

1975年,罗兰华从抚州卫校毕业后,分配在南城县睦安卫生院上班。罗兰华通过夜大学了法学专业。取得法学文凭后,于1984年9月调入南城县人民法院工作。

9月10日,罗兰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在法院干了25年,退休后仍然做着与法律相关的人民调解工作。”在法院工作期间,她一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多次受到表彰,成为当地知名的调解能手。退休后,她为了发挥余热,先后在南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调解部门、南城县医调中心担任专职调解员,2017年南城县人民法院建昌法庭设立了“罗兰华调解工作室”,她又帮忙调解一些疑难复杂、矛盾尖锐的案件。

罗兰华以前虽是一名法官,但她仍从一名普通的人民调解员做起,边干边学,注重把“望、闻、问、切”的中医基础理论融会贯通,按照“四诊”方法,恰如其分地运用到交通事故纠纷、医疗纠纷、家庭纠纷等调解中,得到当事人双方的高度认可。

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兄弟姐妹六人为父母留下的房产闹得不可开交,关系僵化。罗兰华在多方了解情况后,多次组织他们协商,并通过上门了解、与社区干部座谈等方式,最终使兄弟姐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亲情延续。

罗兰华有一个梦想,那就是让承办的每一件矛盾纠纷都能在法、理、情的沟通交流中得到圆满解决,让每一个纠纷调解案件都能经得住时间的检验。她对矛盾纠纷调解,坚持严格调处与灵活处理相结合的原则,“法理情”有机结合:理直气壮地讲“法”,和风细雨地讲“理”,设身处地地讲“情”。她对所处理的每一起医疗纠纷、交通故事纠纷、家庭纠纷,事前精心准备,客观分析,事后总结经验教训,交流心得体会,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完善,在完善中不断规范提高。


【“村头法官”谌志卫】

把法庭开到离百姓最近的地方

谌志卫说,父亲是做物流运输生意的,初中毕业时,正是改革开放初期,那时,他萌发了跟父亲做生意的念头。母亲知道后,给他做思想工作,最终让他继续回到学校学习。高考填志愿时,又是母亲帮他“把关”,填报了南昌大学法学专业。

正是在母亲的影响下,谌志卫也选择了法官这一神圣的职业。本科毕业的谌志卫,于1997年进入南城县人民法院工作。他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常常奔走在田间地头,百姓们都亲切地叫他“村头法官”。也正是因为他工作突出,先后多次获“全省优秀法官”、“全市法院办案标兵”,“2017年全市人民满意法官”等荣誉称号。目前,他又被省高院推荐申报2019年度“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谌志卫任建昌法庭庭长期间,传承母亲的调解经验,在“三调联动”的基础上,创新了“十字调解法”,创设了老干部、老党员、老法官的“三老调解室”,成立了“罗兰华调解工作室”,他带领的建昌法庭所结案件调撤率一贯保持在70%以上。

“群众需要在哪里,我们就服务到哪里。”谌志卫始终坚持“法官多走路,群众少跑腿”的理念,将巡回审判、就地办案等作为他办案的常态方式,尽可能地把法庭开到离百姓最近的地方。

2016年,建昌镇杨龙湾村的六旬老妪孙某情绪激动地打电话到建昌法庭要求与老伴离婚。因为家庭琐事,老人与儿子儿媳发生矛盾,老伴也常与晚辈一起谩骂孙某,孙某曾两次喝农药自杀,幸好发现及时。

接案后,谌志卫多次前往老人家中了解情况,并进行调解。孙某的丈夫和儿子儿媳认识到了错误,对孙某的态度改善了很多。孙某主动到法院撤诉,并再三向谌志卫表示感谢。


【母子同台领奖】

矢志肩扛天平 守护公平正义

罗兰华在法院工作期间,先后被评为“办案能手”、“十佳干警”、“先进工作者”、“精神文明建设标兵”、“三八红旗手”、“全省模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人民满意调解员”等荣誉称号。

然而,更让她感到骄傲的是儿子在南城县人民法院也特别优秀。谌志卫先后获得了“全市法院办案标兵”、“2017年全市人民满意法官”、“全省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4月3日上午,在抚州市汤显祖大剧院举行的抚州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评选活动发布仪式上,罗兰华、谌志卫母子同台领奖,被传为佳话。罗兰华被评为“2017年度抚州市人民满意的调解员”;谌志卫被评为“2017年度抚州市人民满意的法官”。

潘大妈前夫去世后嫁给许大爷,结婚时遭到儿子邱某强烈反对。如今,潘大妈年过七旬,病痛缠身,生活困难,希望邱某能够接济接济,但遭到拒绝,80多岁的许大爷于是恳请法官帮忙。由于原告行动不便,谌志卫决定把庭开到潘大妈家中。开庭当天,谌志卫组织母子俩进行调解。最终,邱某被感化,与母亲相拥而泣。

“我们最乐意看到一个个案件得到妥善处理,一起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谌志卫是这么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罗兰华经常说:“调解不是和稀泥,也不是讨价还价。调解过程中要讲理、讲情和讲德,最重要的是要讲法。”

罗兰华在每一件纠纷调解过程中,坚持原则,维护正义,积极引导双方通过合理合法的程序厘清过错方、划分责任程度和明确赔偿标准,促进纠纷得到公开依法调解,让双方明明白白、心服口服。她所承办的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家庭纠纷等案件中,80%以上都是调解结案。

罗兰华和谌志卫在工作中,始终坚守公平正义,恪守职业操守,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只有默默无闻的付出,他们用实际行为谱写着两代法官别样而精彩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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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法治江西网(文/严小霞 记者徐明 图/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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