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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及解读

2016-10-11 战略与政策论坛

英国经济学家奥利弗-哈特与芬兰经济学家本特-霍姆斯特罗姆分享201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以表彰他们对契约理论做出的贡献。

哈特1948年出生于英国伦敦,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目前任职于美国哈佛大学。今年68岁的奥利弗·哈特出生于英国伦敦,是哈佛大学Andrew E. Furer经济学教授,经济计量学会、美国人文与科学院院士,英国科学院院士,不完全合约理论的开创者之一。他1974年获得普林斯顿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其研究领域涉及微观经济理论、企业理论、合约理论、法学与经济学。哈特教授在企业理论上作出过突出贡献,他与格罗斯曼(Hart&Grossman,1986)以及与穆尔的论文(Hart&Moore,1990)奠定当代企业理论的基础,并为企业理论确立了一个基于不完全合约理论的分析框架。他的《企业、合约与财务结构》(1995)已是企业理论的经典教科书。自2006年起,奥利弗·哈特曾担任上海交通大学高级学术顾问。

霍姆斯特罗姆1949年出生于芬兰赫尔辛基,毕业于斯坦福大学,目前任职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本特·霍姆斯特罗姆今年67岁,出生在芬兰赫尔辛基。他的硕士和博士就读于斯坦福大学,此后曾在西北大学和耶鲁大学任教,1994年起任教于麻省理工学院。1999-2012年曾在诺基亚管理层工作。霍姆斯特罗姆是一位知名的微观经济学家,他最知名研究领域为契约和激励理论,特别是将相关理论用于公司,企业治理及金融危机期间流动性问题的研究。

契约理论是研究在特定交易环境下来分析不同合同人之间的经济行为与结果,往往需要通过假定条件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交易属性,建立模型来分析并得出理论观点。而现实交易的复杂性,很难由统一的模型来概括,从而形成从不同的侧重点来分析特定交易的契约理论学派。哈特和霍姆斯特罗姆提供的理论工具,对于理解现实生活中的契约和制度认识,以及在合同设计中潜在的缺陷很有价值。

“我凌晨4:40就醒了,还在想这么晚都没通知,今年估计不是我。但幸运的是,电话响了。”收到获奖消息时,奥利弗·哈特说:“我第一反应是拥抱我的妻子,叫醒我的小儿子……然后去找我的获奖同伴说话。”

两人将均分800万瑞郎奖金。


以下是颁奖词全文:

契约问题简论

现代经济是由无数契约联结起来的。哈特和霍姆斯特罗姆提出的全新理论工具,对理解现实生活中的契约、制度及契约制定中潜在的陷阱等问题具有重要价值。

社会上有各种各样的契约关系,例如股东与高级主管之间、保险公司与车主之间,亦或是公权力机构与其支持者之间。由于此类关系常引起利益冲突,因此契约的制定必须合情合理,以保证各方做出互利共赢的决定。本年度的两位获奖者发展了“契约理论”,契约理论是一个分析契约制定中各种问题的综合性框架,例如高管人员基于绩效的薪酬、保险中的免赔与自付以及公共部门活动的民营化问题。

1970年代末,本特-霍姆斯特罗姆阐述了“委托人”(如公司股东)应该如何为“代理人”(公司首席执行官)制定一份最佳合约,一般情况下,首席执行官的部分职务是股东无法直接观察的。霍姆斯特姆提出的“信息量原则”,明确论述了最佳契约应如何将代理人的薪酬与绩效相关的信息联系起来。通过使用基本的委托人-代理人模型,他展示了最佳契约如何慎重地衡量风险与激励这对关系。在后续的研究中,霍姆斯特姆将这些成果普及到了更现实的情境中,这些情境包括:雇员不仅收获薪酬奖励,也获得升迁机会;代理人在多个项目中有作为,而委托人只观察到有限的部分;以及团队中的成员个人搭便车、坐享其成等问题。

在80年代中期,奥利弗·哈特在解决不完全契约问题的一个社会契约理论新分支研究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由于单个合同不可能顾及到每一种可能性,该理论分支阐述了控制权的最优配置:即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由合同的哪一方持有决定权。哈特对不完全契约的研究成果使得人们对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有了新的理解,并且对多个经济领域,包括政治学和法学都产生了巨大影响。他的研究成果为进一步探讨很多问题提供了理论工具,诸如哪些类型的公司应该合并,如何合理组合负债与股票,还有什么时候学校或监狱等机构应该是公(私)有等问题。

得益于他们最初的贡献,契约理论已经成为了一片富于成果的研究领域。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他们也探索了该理论研究在多个方面的应用。他们对于最优合约安排的分析奠定了从破产制度到政治宪法等许多方面的政策和组织设定的思想基础。


诺贝尔经济学奖由来

诺贝尔经济学奖是唯一一个不是根据创始人阿尔弗雷德·诺贝尔(Alfred Nobel)遗愿设立的奖项。瑞典著名化学家、硝化甘油炸药发明人阿尔弗雷德·诺贝尔在1895年立下的遗嘱中,最初设立的五个奖项是医学、物理、化学、文学和和平奖,并于1901年开始颁发,经济学奖不在其列。

在1968年瑞典中央银行成立300周年之际,为纪念瑞典著名化学家诺贝尔,当时的行长艾斯伯林克倡议增设“瑞典中央银行纪念诺贝尔经济科学奖”,这一倡议得到了瑞典皇家科学院的批准,该奖项被后人习惯地称为诺贝尔经济学奖。全称为“纪念阿尔弗雷德-诺贝尔瑞典银行经济学奖”,也称瑞典银行经济学奖。

该奖项于1969年首次颁奖。经济学奖和其他奖项一起宣布,其基础理念和流程也与其他奖项的评选一样,同样享受110万美元奖金,并在每年12月的诺贝尔颁奖典礼上颁发。瑞典国王亲自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金质奖章和奖金支票。

诺贝尔经济学奖由瑞典皇家科学院院士组成的评委会评定,评委会包括5名到8名成员。每年评委会从世界各地收到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提名有200个到300个。在经过资格确认、初选、复选后,评选结果在10月的某个星期一公布。

诺贝尔经济学奖可以颁发给单个人,也可以最多由3人分享,其主要目的是表彰有关人员在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新的经济分析方法等领域所作的贡献。自1969年以来,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包括保罗·萨缪尔森(Paul Anthony Samuelson)、弗里德里希·哈耶克(Friedrich August von Hayek)、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等。

历年获奖者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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