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促进药品医疗器械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
视频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c0747fimgl0&width=500&height=375&auto=0
意见提出,要通过支持临床试验机构建设、临床试验开展、完善伦理委员会机制、保证临床试验质量、拓展性临床试验等方式,加强改革临床试验管理。
要加快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相关工作以及治疗罕见病药品医疗器械研发,促进药械创新和仿制药发展,支持药品医疗器械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加强新产品研发和已上市产品的继续研究,持续优化完善生产工艺。
落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和对转化专利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和报酬。同时, 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疗效明确、价格合理的新药。淘汰产品质量和临床疗效达不到要求的品种,促进我省仿制药整体水平提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意见强调,要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全力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推动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全面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须对药品临床前研究、生产制造、不良反应报告等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确保销售的各批次药品与申报样品质量一致。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报告的主体责任,隐瞒不报或逾期报告的,依法从严惩处。
意见还指出,要加强京津冀医药事业协同合作,促进京津医药产业向河北转移,培育我省大型现代药品、医疗器械骨干企业,加强重大疾病新药创制,提升河北医药产业集中度和集约化生产水平。
来源:河北新闻联播
记者:熊瑛、建军
编辑:彩云、海坡
主编:晓明
监制:朱湘鹤、刘新艳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