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河北在行动】我省七部门出台意见 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河北在行动。日前,省金融办、省财政厅、河北银保监局筹备组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河北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资源投向小微企业,帮助小微企业跨越融资“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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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意见》我省将建立再贷款投放和小微企业贷款发放正向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小微企业贷款融资成本。对达到考核标准的城市商业银行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或1.5个百分点,为金融机构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流动性支持。
加大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支持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提高小微企业贷款比重,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依申请提前按新发放贷款要求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
原河北银监局统计处副处长 郭瑞:
银行提前进入授信审批,到期日他的新的资金投放就能续接上,进行一个无缝的链接。
《意见》还指出,要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各地要支持发展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制定政府引导基金支持初创期小微企业容错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落实鼓励企业上市奖励政策。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加快挂牌进程,持续推动我省更多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企业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
省财政厅金融处 安斐:
省财政每年安排一亿元奖励资金,对在境内外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上市挂牌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到300万元不同标准的奖励。
同时,《意见》还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开展知识产权、仓单、存货等抵质押融资业务。推进金融科技化服务,降低运营管理成本,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服务便利度。
来源:河北新闻联播
记者:马菁宇、郑中辉
编辑:海坡、静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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