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丨小心别被醉驾亲友“安排”了!
近年来,酒驾案件持续居高不下。同时,在一些案件发生后,亲友被“安排”冒充司机、向公安机关作伪证等“伴生性犯罪”案件频发的情况日益凸显,牵扯到的绝非仅仅是酒驾人,更有可能令亲友也触犯法律被判处刑罚。
夫妻双双
被刑罚
2018年4月某日,王某某酒后驾驶轿车在北京市顺义区某村内道路行驶时,与马某驾驶机动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马某报警后,王某某打电话叫其妻子来现场“顶包”。其妻子韩某某明知其丈夫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仍同意向公安机关谎称是自己驾车发生事故,致王某某仅经呼气酒精测试即离开现场,未进行抽血酒精检测。在对王某某、韩某某取证时,二人事先合谋就谁驾驶机动车该情节提供虚假证言,后被查获。
检察机关在讯问过程中得知,韩某某虽知顶替丈夫承认驾驶涉嫌犯罪,但其丈夫平时在家就说一不二,自己只得听从。现韩某某因犯包庇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 【包庇罪】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隐瞒不成
反获罚
一日凌晨,刘某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载朋友杨某、麻某行驶至北京市顺义区某村口红绿灯处,与吴某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刘某某因伤被送往医院。为了帮助刘某某走保险报销对方车辆损失,杨某、麻某出于哥们义气帮刘某某开脱罪责。几人先是合谋制造刘某某事后在医院饮酒的假象,随后在侦查机关取证时,杨某、麻某就刘某某何时饮酒这一重要情节提供虚假证言,意图隐匿罪证,后被查获。
二人对案件承办检察官一再强调仅是出于哥们义气,帮助刘某某解决车辆损失,无意触犯刑事法律现在追悔莫及。现杨某、麻某因犯伪证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五条 【伪证罪】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教唆犯罪
难逃追责
2018年9月某日,段某某与朋友罗某一起喝酒,席间罗某与妻子打电话时因琐事发生争吵。挂了电话后罗某提议段某某驾车带其找妻子当面说清。段某某以自己喝酒拒绝,可罗某着急见到妻子再三请求,段某某碍于情面只得同意。后段某某酒后驾车载罗某行驶至罗某妻子公司门口,因纠纷被民警查获。在公安机关取证时,罗某先是谎称由代驾驾车行驶至此,后又称段某某至其妻子公司停车后才饮酒。
罗某明知段某某饮酒,仍要求其驾车送其办事,致段某某因醉驾被查获。后罗某不思悔改,先后两次向公安机关作伪证,意图为段某某开脱罪责。虽然其存在作伪证的行为,但其作为醉驾的教唆犯,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共犯,故已不具备证人的身份。现罗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你道是“亲亲相隐”,实则害人害己
危险驾驶伴随的伪证、包庇甚至共同犯罪,主体多为关系亲密的亲友,我国古代为了维护宗法伦理和家族制度,提出“亲亲相隐”作为亲属之间有罪应当互相隐瞒,不告发、不作证的不论罪这一刑律原则,已不适应现代社会刑罚制度要求,且该原则仅要求亲属间不主动告发、作证,并未要求主动去包庇、作伪证,此原则无法作为定罪量刑或是出罪的参考。亲朋间包庇、伪证虽然有情可原,但于法无据。
双节将至,几点建议请收下
元旦、春节马上来临,节假日期间酒驾案件一般会集中大量涌现,但一定要记住无论亲人、朋友、领导还是同事醉酒后,“安排”你去冒充司机或是向公安机关作伪证时,这已经涉及到刑事犯罪,不要因为感情或者利益作出悔恨终生的决定。
同时在与亲友喝酒时,一定不要积极建议他人酒后驾车,或是为他人提供酒后驾驶的车辆。大部分酒驾案件都是一个代驾可以解决的,但案发后却要付出刑事处罚的代价,有时更会牵连到身边的人。希望你真的明白了,不要再被“安排”了。
文章来源 | 顺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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