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养老金、医保补助标准、大病保险报销比例都要提高,社保缴费负担要降!
昨天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既要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又要保障职工社保待遇不变。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保事项都将发生变化,事关职工生活,一起关注!
养老保险
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可降至16%。
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改革,继续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我们既要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又要保障职工社保待遇不变、养老金合理增长并按时足额发放,使社保基金可持续、企业与职工同受益。
医疗保险
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
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加强重大疾病防治。我国受癌症困扰的家庭以千万计,要实施癌症防治行动,推进预防筛查、早诊早治和科研攻关,着力缓解民生的痛点。
做好常见慢性病防治,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抓紧落实和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尽快使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能持卡看病、即时结算,切实便利流动人口和随迁老人。
坚持预防为主,将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经费全部用于村和社区,务必让基层群众受益。
失业工伤保险
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用于1500万人次以上的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
降低社保缴费负担
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
稳定现行征缴方式,各地在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得采取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今年务必使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个人所得税
落实好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使符合减税政策的约8000万纳税人应享尽享。
城乡低保
适当提高城乡低保、专项救助等标准,加强困境儿童保障。
退役军人社保待遇
落实退役军人待遇保障,完善退役士兵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接续政策。
转自: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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