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亮生活】第172期:杨桃把猫委托王强代管,可王强转头就给了保安……
《民法典》
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
都息息相关
你的每一个民事行为
都要受到
《民法典》的规范哦
为了帮大家更好地学法用法
怀柔普法
【“典”亮生活】栏目
给大家邀上几位学法小伙伴
让咱们一起来看看
发生在他们身上的
法治小故事
本期题目
01
小帅在开会的途中购买了一箱新鲜大闸蟹,为了方便开会,便将大闸蟹委托公司旁边的寄存处代为保管。由于赶时间,小帅忘记告知寄存处要冷藏保管。会议一直开到了下午,等小帅散会去取大闸蟹时,发现被放在露天保管的大闸蟹已经死了大半。
+ + + +
请问,这个损失应该谁来承担?(多选)
A、寄存处保存不当,应该赔偿小帅损失
B、寄存处因为不知道小帅保管的是大闸蟹,才没有采取合理保管措施,损失应该由小帅承担
C、大闸蟹需要特殊保管,小帅应该提前说明保管要求
D、大闸蟹损失寄存处和小帅都有责任,应该分担责任
02
杨桃要出差一段时间,考虑到王强养猫很有经验,便将自己养的两只猫交给王强代为保管,并答应按日向王强交保管费。王强满口答应,并将猫带回了自己家。可没过两天,王强发现自己的猫和杨桃的猫总是打架,于是就将杨桃的猫转交给小区保安保管。杨桃回来发现,两只猫不仅脏兮兮,还得了病。
+ + + +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多选)
A、保管人不得擅自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B、保管人在取得杨桃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保管物转交合适的第三人保管
C、王强擅自将杨桃的猫转交他人,造成猫生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D、王强有权自己决定将猫转交他人,但是造成的损失应该与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上期答案
#1
小陈到游乐场游玩,为了方便,将自己随身带的包交给了公园入口处的收费保管处。游玩结束后,小陈到保管处来取回行李。谁知保管处却说行李找不到了,还说因为小陈没有预付保管费,所以保管合同没有成立,保管处不负责任。保管处这样的说法合法吗?(单选)
+ + + +
A、保管处的说法正确,有偿保管合同在交付物品并支付保管费后才成立
B、保管处的说法错误。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即成立
C、保管处的说法错误。保管合同需双方签署书面合同时成立
D、保管处的说法错误。保管合同自保管人出具保管凭证时成立
答案:B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一条
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但是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2
小陈到游乐场游玩,路上购买的一箱时令水果。小陈看到游乐场门口的寄存点是在有空调的室内,便决定将水果寄存在这里。等到傍晚小陈才游玩完毕,前来取水果,结果一看,寄存处已将他的水果扔到了门外,太阳暴晒之下部分已经腐烂。寄存处这样的做法应该承偿责任吗?(多选)
+ + + +
A、保管人应该妥善保管保管物
B、没有寄存人的同意,保管人不能擅自改变保管场所
C、如果是因为紧急情况,保管人不得已改变了保管场所,可以不承担责任
D、保管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保管物放在哪里
答案:ABC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二条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明天一起来《民法典》里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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