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判8虎,4人无期!其中两虎受贿竟比周永康还多
5月的最后一天,
8只“老虎”倒在了法槌下,
开创了十八大以来宣判“老虎”最多的记录。
看看是哪8只老虎——
辽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阳受贿6291万余元,一审被判16年6个月。
广东原副省长刘志庚受贿超9817万,一审被判无期。
宁波市原市长卢子跃受贿近1.5亿元,一审宣判无期。
国家统计局原局长王保安受贿超1.53亿,一审判无期。
洛阳市委原书记陈雪枫受贿1.25亿余元,一审判无期。
四川省原副省长李成云受贿超636万,一审判10年。
武汉钢铁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邓崎琳受贿5539万,一审判15年。
中国电信原董事长常小兵受贿376万,一审获刑6年。
5月31日的8虎密集宣判,直接促成“最强打虎月”的诞生——2017年5月,共有14只“大老虎”获刑!
这8虎受贿合计超6.5亿元!卢子跃、王保安的受贿金额均超过了周永康的1.3亿!8虎均“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或“主动退缴大部分赃款赃物”,“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王阳:
采取给予人大代表财物的方式进行拉票
2017年5月31日,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阳受贿、破坏选举一案,对被告人王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百万元,以破坏选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百万元;对王阳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用于破坏选举犯罪的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6年底至2013年1月,被告人王阳先后利用担任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市长,中共鞍山市委副书记、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市长及中共阜新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建设、职务调整、当选人大代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291万余元。
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王阳为当选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采取给予人大代表财物的方式进行拉票,并利用担任中共阜新市委书记等职权和影响,直接或通过他人向人大代表打招呼等方式拉票,其拉票、贿选行为,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贿赂、打招呼等手段破坏选举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破坏选举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鉴于王阳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全部退赃,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刘志庚:
为他人在股权收购、银行贷款等事项上谋利
5月31日下午,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广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刘志庚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志庚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刘志庚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1993年至2012年,被告人刘志庚利用担任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东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东莞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股权收购、土地置换、银行贷款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817.015069万元。
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志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刘志庚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卢子跃:
在土地审批、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2017年5月31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浙江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宁波市人民政府原市长卢子跃受贿案,对被告人卢子跃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卢子跃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卢子跃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16年,被告人卢子跃在担任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义乌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兰溪市委书记、中共临海市委书记、中共台州市委常委、丽水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丽水市委书记、浙江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中共宁波市委副书记、宁波市人民政府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审批、银行贷款、公司上市、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7881221亿元。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卢子跃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卢子跃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王保安:
在彩票销售、工作招录、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2017年5月31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保安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保安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王保安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16年,被告人王保安利用担任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秘书,财政部办公厅副主任、综合司司长,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挂职),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彩票销售、贷款申请、项目审批、土地开发以及工作招录、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3亿余元。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保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王保安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陈雪枫:
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损失2.24亿余元
2017年5月31日下午,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共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阳市委原书记陈雪枫受贿、贪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对被告人陈雪枫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陈雪枫受贿、贪污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或发还相关单位。陈雪枫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5年,被告人陈雪枫利用担任永城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煤矿机械销售、煤炭经营、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5亿余元;2009年至2011年,陈雪枫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547万余元;2004年至2011年,陈雪枫身为国有公司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滥用职权,在国有企业增资扩股中,擅自决定不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在股权收购中,擅自决定收购项目、收购价格,造成国有公司损失2.24亿余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雪枫的上述行为依法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应数罪并罚。鉴于陈雪枫能够自动到案,被立案调查后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并如实供述了其他犯罪事实,检举他人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滥用职权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部分已挽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李成云:
为他人在项目用地、商业竞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
2017年5月31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四川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李成云受贿案,对被告人李成云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对李成云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5年,被告人李成云利用担任中共德阳市委书记、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四川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兴瑞科技有限公司、乔天明等单位和个人在项目用地、商业竞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黄全芳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36.3467万元。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成云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李成云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邓崎琳:
为多个企业承揽工程以及为他人职务晋升提供帮助
2017年5月31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邓崎琳受贿案,对被告人邓崎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及孳息以及邓崎琳家属自愿代为退缴的款物,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邓崎琳受贿所得的赃款、赃物继续予以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邓崎琳利用担任中共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武钢集团)党委常委、副书记、书记,武钢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多个企业拓展业务、承揽工程以及为他人职务晋升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539.771588万元。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邓崎琳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邓崎琳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且认罪、悔罪,主动退缴大部分赃款赃物,具有检举揭发他人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具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常小兵:
为相关请托单位谋取利益
5月31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常小兵受贿案,对被告人常小兵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常小兵受贿所得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常小兵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14年,被告人常小兵利用担任邮电部电信总局副局长、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请托单位谋取利益,收受请托单位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76.28801万元。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常小兵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常小兵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全部受贿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事实,真诚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且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扣押在案,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一号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