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隅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工作的通知》(藏组发〔2020〕189号)要求,前期察隅县对在企业违规挂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清理,目前察隅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已严重影响到企业各项事务的正常运行,为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进一步满足察隅县国有企业用人需求,建立健全察隅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领导班子建设结构,鼓励优秀人才向国有企业顺畅有序流动。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察隅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察隅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
二、应聘条件
(三)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有开阔的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四)具有正确政绩观,坚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正确处理当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能够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五)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行政、事业单位干部,企业具备管理经历的人员(含驻藏央企、国企优先考虑),参选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未满影响期限的;3.正在接受审计、巡视(巡察)和纪律审查的;4.曾因触犯刑法受过刑事处分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5.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6.其他原因不适合报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以组织推荐和个人自愿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推荐符合条件人选,将相关报名表(单位推荐意见)、个人申请、身份证明等报名资料报察隅县人民政府国资委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7月30日9:30—13:00,15:30—18:30(不含节假日)。
3.报名地点:西藏林芝市察隅县政府大院财政局(国资委)办公室,咨询电话:0894-5438948(联系人:黄杰)。
4.报名资料:
(1)应聘者填写《公开招聘察隅县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报名表》(表格样式附后)。
(2)800字以上个人申请,重点介绍自身品行、能力、业绩等方面内容,需本人签字承诺内容真实性。
(3)提供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单位证明)、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文件、获奖证书、工作成果等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两寸照片3张。
(5)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3个月内)。
(二)资格审查
察隅县人民政府国资委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结合任职资格条件、任职经历、年龄、学历、专业等因素,严格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征求廉政意见等。
(三)笔试和面试测评
笔试时间:2021年8月2日10:00—13:00,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并对外发布公告。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时间将根据笔试情况另行通知。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折算成考试总成绩,按照折算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底确定组织考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
察隅县人民政府国资委拟定考察方案,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人选现实表现、笔试和面试测评成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情况报告报县委审定。
(五)任用人选建议
察隅县人民政府国资委综合考察情况和岗位需求进行分析研判,确定初步人选建议。
(六)综合分析考察情况
综合考虑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提出建议人选和岗位安排,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
(七)办理任职
按照有关规定,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任职相关手续。
四、岗位管理与薪酬待遇
(一)公开招聘到国资公司任职的机关事业干部,不再保留公务员、事业单位或参公人员身份,国有企业人员不改变其原有身份,设三个月试用期。任期内实行聘任制,签订三年聘任合同,任届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和企业发展情况及结合本人意愿,可继续在企业任职。
(二)公开招聘到国资公司任职的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绩效工资由县政府国资委按照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兑现,年薪为总经理20-30万元左右,副总经理15-25万元左右。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严格追究相应责任。2.公选领导小组可根据报名人选情况,调整、取消个别职位的招聘工作,具体职位分配可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察隅县人民政府国资委负责解释。
附件:察隅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扫描二维码)
来源:察隅县国资委
责编:未永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