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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年特刊 | 学生自办刊物的品格:培育新人、繁荣学术——写在《研究生法学》创刊30周年之际

研究生法学编辑部 研究生法学编辑部 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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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法学》(以下简称“《研法》”)创刊于1986年,是由中国政法大学主办,在校博士生和硕士生负责的高质量学生自办刊物。31年的发展历程中,《研法》积极推介国内外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刊载了大量有学术影响力的作品,马怀德、胡建淼、龙卫球、薛刚凌、肖建华、李居迁等本刊的作者都已成为学界中坚力量。



《研究生法学》2016年第6期

(创刊30周年特刊)

前言-冯威

学生自办刊物的品格:培育新人、繁荣学术

——写在《研究生法学》创刊30周年之际

自1986年至今,《研究生法学》已经走过了整整30个年头。30年,对一个人来说正好是而立之年,对一本期刊来说,也意味着其逐渐步入成熟与丰收的阶段。作为一本学生自办刊物,在创刊30周年这样一个有重要纪念意义的节点,我想有必要对《研究生法学》办刊的经验与教训进行总结。


在这个信息和知识爆炸的年代,中国的学术期刊呈现出井喷式增长的态势;加之趋利性的市场改造,一些期刊不断压缩出版周期,以容纳更多的“版面”。与此同时,高校的评价体系也不断地往“核心期刊”和“权威期刊”倾斜而忽视对作品本身学术价值的评价,不仅仅高校学者职称评定是如此,就连博士生的学位也与之挂钩。在这样一个学术评价愈来愈“标签化”的年代,《研究生法学》作为一个没有公开出版刊号的内刊,能够持续办刊30年并积累了良好的学术声誉,是非常不容易的。

《研究生法学》之所以能坚持办刊30年而不间断,首先是因为有一批热爱学术、乐于奉献的编辑。《研究生法学》编辑部由硕士生、博士生组成,所有审稿、校稿的任务均由他们完成。在讨论学生能否自办学术刊物时,国内曾有人质疑研究生是否有足够的能力甄别真正有学术价值的文章并完成编辑与刊行。《研究生法学》30年办刊的经验表明,研究生有足够的学术素养胜任这一工作。更为重要的是,比起职业编辑,学生编辑有更多的热情,愿意将更多的精力奉献给期刊的发展,在我认识的五届编辑中,绝大部分编辑都将期刊的发展视为一项事业来对待。


其次,我们比其他任何期刊都更加贴近作者。本刊编辑部多年坚持的原则是“来稿必审”、“有问必答”,而且还会定期在校内免费发放刊物供学生交流和阅读。目前,国内的研究生向外投稿绝大多数都是泥牛入海,杳无音讯。相比之下,《研究生法学》的做法体现了对作者最大的尊重。


最后,《研究生法学》能够持续办刊30年离不开中国政法大学领导特别是研究生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得益于我校一贯坚持的“学生刊物自治”的原则。多年来,历任领导从不干预编辑的审稿与用稿,完全信任学生编辑的学术判断,连续30年持续稳定地给编辑部编制充足的预算,给我们创造了一个完全自由的学术平台,使编辑部始终是一个学术性、自治性的团体,不断吸引新编辑的加入,从而长期保持活力。因此,在这里要由衷地感谢学校和历任领导的关心与支持!

当然,《研究生法学》的发展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如前所述,现今的学术评价逐渐向“核心期刊”和“权威期刊”靠拢,这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我们的发展空间。20世纪90年代有很多教授、副教授甚至很多学术大家的文章都愿意惠赐《研究生法学》,21世纪初也有很多博士生在《研究生法学》发表文章。然而,最近十多年以来,本刊的作者群中教授、副教授乃至博士生的比例逐渐降低。虽说,文章质量与作者资历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总体而言,他们的作品更加成熟,学术价值更高。因此,如何在这种情形下保持论文质量和学术影响力,是编辑部今后不得不面对的课题。

我想,正如《研究生法学》的刊名所揭示的那样,在这个学术期刊泛滥的年代,我们不能去跟其他的期刊攀比作者资历、引用率、转载率等指标,而应始终坚持将作者群定位于国内研究生。诚然,研究生的论文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但可以通过编辑们提出的修改意见来进行完善,即便最后发表的文章有缺陷,那也是一个学者成长的必经阶段。《研究生法学》愿意为广大研究生提供这样一个成长的平台。也许,正是在这种环境下,我们学生自办刊物才能凸显我们“培育新人、繁荣学术”的价值吧。


最后,我谨代表《研究生法学》编辑部新老编辑向长期支持我们的作者、读者、老师与同学表示最衷心的感谢,也愿《研究生法学》越办越好!



《研究生法学》特刊执行主编  冯威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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