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攻坚】辱骂!怒撞!男子为何对一扇门如此恶意?
辱骂!怒撞!
却把自己送进了监仓
事情是如何发展至此田地的呢
近期,有一混身散发酒气的男子强行拉拽东河交管大队五中队的大门,导致大门损坏,并且辱骂执勤民警,现被已行政拘留。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z1342kxmfzd&width=500&height=375&auto=0
损坏公物
辱骂民警
面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不但不及时更正
反而在违法的边缘肆无忌惮的试探
这种愚蠢的行为只能体现对法律的无知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p07027zehqo&width=500&height=375&auto=0
据悉,该男子姓刘,曾于2018年5月26日晚上9点30,在巴彦塔拉大街与东河东路交叉口南50米处因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被东河交管大队民警开具记1分,罚款50元的交通管理简易处罚决定书,当时刘某对此处罚并无异议。
为什么会暴力抗法?
法制观念淡薄
个人利益失衡
违法成本过低
但是在2018年5月28日,刘某在饮酒后想起此事,情绪激动,于14时10分许,乘出租车到达东河交管五中队,强行拉拽大门,导致大门损坏,并且辱骂民警。东河交管大队民警果断处置,立刻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那些公然挑战警察的底线的辱骂侠们,你们真的忍心吗?
365个日日夜夜,大街小巷,警灯闪烁,人民警察在匡扶正义,除暴安良,打击违法犯罪......
请输入文字
经讯问,刘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刘某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10日。
在中国,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权利的同时,不得破坏社会秩序,不得违背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或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显然,辱骂民警的言论已经践踏人民警察的尊严,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
世界不是法外世界
我们的执法接受你的监督
但你的无理挑衅我们绝不饶恕!
正义永不缺席
平安守护永不褪色!
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宣
编辑整理:温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