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攻坚】还在信口雌黄?看看遮挡号牌行为是怎么被打脸的
蜀黍最近抓到一名司机
为了躲避监控
偷偷私自更改车牌
大货车“5”变“0”!
还有套牌变身出租车的
车牌一套,变身“戏精”?
想在包头开套牌车,这是不可能的
“最强大脑”已锁定目标
“最快的双腿”立即出动
让套牌车无处遁形!
一辆大货车在高新辖区阿拉坦汗大街经过时车辆改动车辆号牌...高新交管大队经过对其行驶时间、路线以及可能停放地点进行分析研判,经过多日调查,终于于8月15日将其查获。
以为有这块“神器”
就可以想变就变
蜀黍告诉你,没门!
经讯问,驾驶员在禁行时段从高新区阿拉坦汗大街经过时,为躲避电子摄像头抓拍,将事先从一旧号牌上剪下的数字粘在自己车牌上,把车辆原号牌蒙A5****改为蒙A0****
张某用旧号牌贴伪造号牌
逃避闯禁行
闯信号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了逃避电子监控,让自己在开车时更“放心”随意,个别驾驶人难免做一些“掩耳盗铃”之事——遮挡号牌、变造号牌。不过,这些违法行为,都难逃交警“法眼”及“天眼”。
蜀黍提示广大驾驶人
车辆号牌相当于车辆的“身份证号码”
是有效识别的重要标志
随意伪造变造号牌
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律补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200元以下罚款。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对驾驶员张某
给予
行政拘留并处罚款五千元的处罚
行车上路,平安是福
包头交警正告交通参与者
当对法律心存敬畏,行有所止
任何试图触碰警方执法底线的
违法行为
警方都会以“零容忍”的态度
竭尽全力依法捍卫法律权威
以确保美丽鹿城交通
有序、安全、畅通
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宣
编辑整理:温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