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拳出击】开车接电话、不系安全带?包头交警全警上路,查你没商量!
近日
小伙伴们走在包头街头上
有发现什么不一样
你说的是他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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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工作
进入秋冬季节,恶劣天气多发,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增多。为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我市交通形势总体平稳,市公安局决定自9月20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市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
重点整治的行为▼
机动车
1. 机动车不礼让行人
2. “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
3. 出租车随意上下客
4. 不系安全带
5. 驾驶机动车过程中接打手机
6. 车窗抛物
行人、非机动车
1. 非机动车、行人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
2. 非法占用机动车道通行
反复强调
开车要系安全带
可是就是不当回事儿
安全带也是生命带
出意外的时刻
安全带能第一时间体现出它存在的价值
许多惨痛的教训
源于不系安全带的疏忽和不重视
行车出行第一步不是技术有多重要
而是安全意识有没有武装好
这些案例
虽然没有“血肉横飞”的惨烈
但一样可以作为司机和乘客敲响警钟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处罚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行驶时不使用安全带的,处100元罚款,记2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八条第六项规定: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行驶时不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
车祸猛于虎
行车需谨慎
在此
蜀黍也提醒每一位司机师傅
无论在哪里
只要是乘坐机动车出行
就一定要系好安全带
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宣
编辑整理:温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