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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打击】违法不知悔改,挑衅再入班房
开,往违法边缘开~
耍个小聪明~
一辆颇具“年代感”的小车
似乎也没什么“杀伤力”
用侥幸换一点痛快~
不!这不是歌词
而是近日一男子
“挑衅”包头交警的真实写照
到底是怎么回事?
4月12日9时20分,南绕城交管大队在南绕城公路与白云路交叉口对一辆三轮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李某驾驶的蒙J0****三轮汽车已于2017年3月17日达到强制报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之规定对李某处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之后
李某伙同父对执勤民警进行辱骂
被群众劝离
...
然而
戏剧性的一幕还没有上演完
4月15日一早,李氏父子继续来中队无理取闹,同时又无证驾驶小轿车纠缠民警路面执法,向民警示威,用自己的不满来挑衅法律底线。
漠视法律
也是在挑衅蜀黍
执勤民警立即将其带回中队
依法对李某处以罚款2000元
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
现已顺利投所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殊不知
当实施交通违法行为被查获时
也只有后悔的“份儿”了
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宣
编辑整理:温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