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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打击】周六休息日,牌照也“放假”?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驾驶机动车要上路得有牌照
按平常了说
就像你要进家门
首先得有钥匙一样
近日,蜀黍在设点查车时
一辆棕色小车未悬挂任何车牌
成功引起了蜀黍的注意
4月27日上午10时15分,九原交管二中队民警在黄河大桥检查站路检路查中,查获一起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那么
车牌哪去了呢?
当民警询问司机车牌为何不悬挂时,当事人贺某(男,30岁,呼和浩特人)称今天是周六,以为没有交警上班,就驾驶无牌机动车准备去鄂尔多斯,结果被交警查获。
如此粗心大意
要知道
未悬挂车牌上路行驶
是严重违法行为
最终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第九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决定
给予贺某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爱车不是错
但前提是遵守交通法规
不仅是为了自己
更为了他人的平安出行
包头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司机
新车在获取正式车牌前
需要持有效的临时号牌上路
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宣
编辑整理:温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