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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警示!驾驶电动三(四)轮车要注意

黄山日报
2024-08-28


长期以来,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深受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的青睐,成为“老年代步车”、“宝宝接送车”以及群众劳作使用的交通工具。但由于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车辆安全性能差,导致该类车辆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损失!













今天黄山公安交警发布

电动三(四)轮车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以此警示


黄山交警还结合交通安全大宣传大警示大教育集中行动,通过完善宣传阵地、更新宣传栏、播放典型事故案例警示片、刷涂墙体字、发放宣传资料、播报“大喇叭”、利用交通安全巡回宣讲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黄山交警温馨提示↓↓↓


驾驶电动三轮、四轮车存在以下重大安全隐患

一、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电动三轮、四轮车驾驶员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且以反应能力较慢的老年人居多。乱停乱放、随意调头、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严重损害了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合法通行权益。

二、扰乱正常道路交通秩序。电动三轮、四轮车体积大,且经常聚集在学校等人流较为集中的场所,严重干扰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三、易发生交通事故。电动三轮、四轮车底盘轻、重心高,驾驶过程中容易发生倾斜或侧翻;且车内往往没有安全气囊和儿童座骑等设备,搭乘小孩的情况下,危险系数更高,安全没有保障。
四、赔偿责任难承担。市面上大多数电动三轮、四轮车,均未列入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无法登记、上牌也无法购买车辆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难以支付交通事故的赔偿损失。

生命安全大于天!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黄山交警再次提醒您

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

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避免对你和家人带来追悔莫及的伤害

守法出行

共创良好交通环境!



来源:黄山交警

新闻投稿邮箱:hszxbjb@163.com

 编辑:程子洋  二审:徐海生  终审:李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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