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回顾』疫情下的合同履行【纯干货】
任果
主讲人
广州为则为律师事务所创始人
疫情防控少聚众
培训服务云在线
4月9日
广东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特别邀请
广州为则为律师事务所任果律师
带来线上公益直播课程
[新冠疫情下对合同的影响]
为广大企业分析解答行业热点问题
错过直播的朋友们不着急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精华版~
第
1
则
-THE FIRST-
新冠疫情 X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自然现象或者自然灾害:
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泥石流、雪崩、洪水、海啸、台风等自然现象;
社会现象、社会异常事件或者政府行为:
政府采取管控措施,如封城,或战争、罢工、骚乱、恐怖行动、传染性疾病等社会异常事件;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01
新冠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吗?
新冠肺炎疫情,在医学科学技术上,无法进行预见,也难以避免,目前也不能克服;此外,政府针对非典和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防控措施,同样也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
02
受到影响的一方应履行的义务?
通知义务:通知对方疫情构成不可抗力
提供证据的义务:对于因执行政府预防新冠肺炎疫情命令而导致的合同不能履行,债务人要提交政府的命令作为证据;
避免损失扩大义务:及时通知合同对方,并采取积极措施减少或避免疫情造成损失。债务人负有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或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
第
2
则
-THE TWO-
新冠疫情 X 劳动合同
01
未签 / 续签 合同应对措施?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02
工资待遇如何发放?
企业经营困难的,争取与员工协商解决,减轻企业压力。
企业未停工停产,应按照法律文件发放工资及安排补休。
企业停工停产,员工未上班,国家规定法定假期及延长假期按正常工资发放,其余应按照法律文件发放工资及生活费。
03
员工无法返岗应如何处理?
1 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疑似感染、密切接触者的员工,因政府采取隔离措施或其他紧急措施而无法返岗的,该期间不能记为旷工,企业应当支付该期间工资,并不得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2 对于受到疫情影响(如当地管控措施),无法及时返岗的员工,可以优先安排年休假,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3 可安排员工线上办公,该期间应当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4 可让员工向公司申请事假,事假期间公司不用支付工资。
04
确诊员工病愈后尚需治疗,工资如何发放?
05
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吗?
06
用人单位可裁员吗?
07
劳动合同到期,能否终止合同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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