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税收优惠!延续至2025年底

咸宁发布 2024年10月31日 11:0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
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
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公告,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公告执行至2025年底

具体来看,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居民换购住房可退个税!

谁能退?退多少?





来源:咸宁发布微信公众号、中国税务报、湖北日报

编辑:徐志祥

审核:洪   伟‍‍监制:朱封金

出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1. 咸宁:桂花源里桂花香

2. 人民日报聚焦咸宁:一盏茶开出一朵花

3. @来咸青年 7天6晚免费住

4. 征求意见!事关咸宁自建房危房改造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咸宁发布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选择留言身份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