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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绿色智慧产业园区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绿色智慧产业园区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智慧园区作为智慧城市的落脚点,是当今发展数字经济的新理念和新模式。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智慧园区的建设与发展,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印发2018年第二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8]030号)的要求,立项制定《绿色智慧产业园区评价标准》(简称评价标准)。该标准由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慧居住区分技术委员会(SAC/TC426 SC1)、中关村乐家智慧居住区产业技术联盟、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青岛亿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编制。
作为行业内首个绿色智慧产业园区评价标准,标准由基础设施、生态与宜居、管理与服务、保障与运维4项一级指标,智能化基础设施、绿色生态、节能环保等10项二级指标,物联网平台、绿色建筑、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等71项三级指标进行评价和等级划分。评价等级分为一星级到五星级五个等级,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智慧产业园区建设及评价。
为推动绿色智慧产业园区评价标准应用与落地,提高产业园区整体水平,提升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品质。经研究,决定开展绿色智慧产业园区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单位条件1、申报主体为项目建设方或项目服务运营方;2、申报项目类型:在建和已运营的智慧产业园区项目;
3、申报要求:在建项目应具有完整的项目方案;已运营项目应具备基础设施、生态与宜居、管理与服务、保障与运维条件。具体要求详见《绿色智慧产业园区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
二、申报材料


1、《绿色智慧产业园区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2、营业执照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1、审核: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准备齐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交到秘书处,由秘书处进行材料初审。2、评审:初审通过的项目,将组织专家依据《绿色智慧产业园区评价标准》采用资料审核、现场审查等形式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的试点项目将颁发星级证书或“绿色智慧产业园区标准应用试点项目”铜牌。
四、其他事项1、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则取消试点项目申报资格。2、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申报。3、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王津 15954201323、冯美琪 13264065909邮箱:821831603@qq.com 、ljsrita@sina.com
附件:《绿色智慧产业园区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roIsSey1MsdzG9cZ3qB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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