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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年底前至少建成1个公租房智慧小区

近期,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河北省公租房小区智能管理指南(试行)》,指导各市公租房智慧小区建设。同时,要求各市年底前至少建成1个公租房智慧小区。






公租房小区是指政府投资建设的,可集中管理的公租房小区。根据《指南》,公租房小区应建立智能管理系统,实现安防管理、小区服务、数据分析等功能。




《指南》规定,小区门口或楼宇单元门口的入口和出口方向应设置人脸识别、虹膜识别、刷身份证、扫码通行等一种或一种以上方式组合的门禁管理系统,实现对小区内常住人员以及物业工作人员出入权限、出入时段的管控。对长期欠费不缴的居民,将取消其门禁权限。记录小区车辆进出入情况。还可以辅助工作人员核查公租房空置或孤寡老人发生意外等特殊情况,辅助工作人员及时上门进行租金收缴或清退。智能管理系统还应具备视频监控、楼宇对讲、应急设施、电梯维护维修管理等功能。


小区服务方面,智能管理系统应具备网络报事报修功能,物业人员接通知后在规定时限内解决问题。建立统一的智能充电装置,为充电型交通工具(如:电动车、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通过电子显示屏和应急广播等设备,及时发布缴费、缴租、政策宣传、相关通知等信息。有条件的小区可对水、电力、燃气、消防通道等进行实时智能监测;建设健康小屋,拓展智慧养老、智慧康复、智慧商圈、智慧停车管理等服务功能。


大数据分析方面,应具备大数据分析功能,实现人员通行数据分析、房源使用情况分析、车辆通行数据分析、物业管理情况分析、设备使用数据分析等,为实现公租房小区精准管理提供支撑。


《指南》指出,根据信息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智能管理系统采取足够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保护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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