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党的作风正,人民的心气顺,党和人民就能同甘共苦。
从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到坚决反对“四风”,再到“三严三实”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我市力促作风转变的钉子愈钉愈牢,鼓点愈敲愈响。
转作风,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是切入口。2013年1月6日,市委下发了《中共威海市委常委会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从10个方面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具体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5起,处理28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70人。
紧盯关键节点,大事管得住、“小事”不放松,我市以真管真严的魄力、长管长严的定力,在威海大地上激浊扬清,力克顽疾。
☛这是一次党风政风的全面净化——
整治“舌尖上的浪费”“会所中的歪风”“车轮上的腐败”,治理超标办公用房、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破除曾经司空见惯的官场陋习,刹住曾经屡禁不止的歪风邪气,赢得群众真真切切的掌声。
☛这是一次正风肃纪的刮骨疗毒——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重要时间节点、抓手段创新、抓明察暗访、抓通报曝光,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持续释放铁面执纪、越往后越严的信号。
☛这是一次执政党形象的自我重塑——
“迈开腿”走进田间地头、“张开嘴”主动嘘寒问暖、“敞开心”亮出真情实意……各级党员干部用脚步缩短距离、丈量作风,蹲地头、坐炕头,看厨房、聊家常,养正气、得民气,用真心换真情,用实干换信任,用行动展作风。
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党中央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
严惩彰显决心。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立案、处分了一批违法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大错、小患成大祸。
巡视形成震慑。积极配合省委巡视及巡视“回头看”工作,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市委明确了20项整改任务、58条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单位、整改内容、完成时限,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巡察彰显利剑作用。新一届市委着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高点定位谋划开展巡察工作,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市委巡察机构,研究制定了《中共威海市委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科学设定一届任期内对202个部门单位巡察全覆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在全省率先创新推进市区巡察工作。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3轮巡察,共巡察单位34个,发现“三大问题”288个,梳理问题线索85条,较好地发挥了政治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
如今在威海,“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员干部严于律己,慎独慎微,争做时代的劲草、真金。
善除害者查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
我市不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完善制度体系,严格制度执行,层层压实责任,使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党内政治生活严格严肃。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制定实施《中共威海市委工作规则》;对“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及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规范,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管党治党责任越压越实。
市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对中央和省委、省纪委重要部署,及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把责任层层分解压实到市直部门和区市党委。市委常委会议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余次。
干事创业激励导向更加鲜明。
对为官不为,惰政、懒政亮“红灯”,为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干部做后盾。探索建立了市委专项督查、人大依法监督、政府政务督查、政协民主监督、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考核办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六位一体”考核监督机制,出台《关于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让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成为鲜明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