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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滋生腐败的负面文化因素

2015-08-18 陈良 领导文萃
每个人都生长于特定的文化环境中,所有文化传统对人们的生活与行为都可能产生影响。正如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所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有许多优秀的传统文化值得继承与弘扬。但是,传统文化中也有一些负面因素,与当下腐败现象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
“礼尚往来”成“礼上往来”

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其核心是什么?著名学者钱穆先生认为,“礼”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从一个家庭到整个国家,所有的行为准则几乎被“礼”所笼罩。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各地风俗差别很大,但在“礼”这个层面上都是大致认同的。礼是我们民族的一种思维方式,一种行为准则。要了解中国文化,就非得了解“礼”不可。

中国素为礼仪之邦,国人似乎深谙礼仪之道。如果深入考察,就不难发现,古代圣贤所倡导的礼,在世俗生活和政治生活中,早已发生了变异,异化为敬畏或孝敬权势。自秦汉以降,官场上一直流传大臣孝敬皇帝、下级孝敬上司的礼数。发展到清代,衍生出的礼数更是名目繁多,令人应接不暇。诸如“别敬、冰敬、炭敬、门敬、文敬、年敬、节敬、喜敬、妆敬”等等,这个敬那个敬,说白了,就是花银子孝敬上司,以送礼之名行贿赂之实。当今社会及官场上流行的“红包文化”,就是一种“礼”的变异。人们之所以热衷于赠送和收受红包,就是因为红包被赋予了文化内涵,美其名曰礼尚往来,人之常情。披上“礼”的外表,似乎就合乎情理,于是很多人便心安理得地赠送和收受红包。

将“红包文化”与礼仪文化捆绑起来,为红包的流行赋予了广泛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于是“红包文化”成为社会潜规则之一,成为日常办事、甚至升官发财的习惯方式。在一些地方,我们把红包和“礼”划等号。礼者,理也;礼是人之常情,做人哪能不讲礼,而且还得“礼上往来”。有了“礼”字名号,你可以堂而皇之送,我可以心安理得收。在这种背景下,善于按红包规则操作者,被看作是通人情讲礼仪,可以如鱼得水混得好;如果不按红包规则行事甚至反对它,则会被人认为是不通人情,甚至受到种种压力。还有一些单位用公款“送礼”,认为这有利于调节各方面关系,办起事来更方便,而且办的是公事,看似更理所当然。大家都这么想,公款“送礼”也就更加理直气壮。

“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

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文中写道:“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全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古人也好,今人也好,都是有意识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

中国古代社会,尽管有儒家的价值观念存在,但是真正身体力行的人却不多,历史上也曾出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诸葛亮、范仲淹等士大夫,也曾有过包拯、海瑞、于成龙等清官,但仍有不少旧式官僚并没有践行孔孟的价值观念,只是以圣贤话语装饰门面,骨子里追求升官发财。“经世济民”是儒家精英的道德政治理想,而大多普通人,把读书做官看作光宗耀祖、封妻荫子的唯一途径。做官除了带来权势和声望,还带来财富。权力的拥有者(官员)发财致富的概率远远大于平民百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是当官发财的生动写照,意思是当三年清廉的知府,也能获得十万雪花银。如果不清廉,获得银子更可观。

价值观念是一种无形无色的存在,它产生于特定的社会环境,深深扎根于人们的灵魂,甚至成为世代相传的文化基因。“千里做官为求财”、“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依然是当今很多人内心深处对在政府任职的世俗看法。时至今日,国民对做官的向往与追求,并没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淡化。进入体制内任职,仍然是莘莘学子的向往与追求,从每年的公务员报考热可见一斑。虽说舆论倡导“行行出状元”、“职业不分高低”、“劳动最光荣”、“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但人们还是崇拜官位与权势,就是在工厂、大学等地方,几乎也是以相应的官位来衡量个人身价或待遇,哪怕深山丛林,也有相应级别的和尚。因此,一些人不惜削尖脑袋往上爬,以便取得一官半职以及更多的发财机会。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所谓特权,就是特殊的权利。特权思想在中国社会源远流长。在封建专制时代,构成意识形态的核心基础无疑是特权思想;而世袭皇权,是特权思想的最高体现。除了改朝换代,帝王通常由一家一姓世袭;作为一国君主,帝王拥有超越法律的无限特权;作为地方官员,仕宦阶层都拥有广泛的特权。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就是指士大夫在“法”(礼)面前享有特权。

新中国的成立终结了封建特权制度,但是由于文化具有沉淀性和渗透性等特点,在一定条件下,腐朽的思想文化依然能沉渣泛起,影响人们的思维和行为。特权思想已深深渗入民族血液,成为一种容易诱发腐败的文化基因。一些不正之风,尽管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却逐渐形成了一种文化习俗,大家都心照不宣地接受既定的现实。除了行业不正之风,官员搞腐败也有特权思想渊源。许多人成为一定级别的官员,就认为应该享有广泛的特权,于是热衷于利用公款挥霍浪费、追求奢侈豪华、贪图安逸享乐等。受特权思想影响,不少官员淡化廉洁意识,反正自己是公家的人,公款吃喝玩乐不算问题,收受红包或礼品也没关系,发展到违法乱纪搞权钱交易,还觉得自己有本事。

特权思想,不仅滋生助长部门或个人的腐败行为,而且制约阻碍对腐败现象的惩治。在中国古代社会,官员的特权不仅表现在任职时获得特殊利益,而且在犯法受处罚时得到“官当”的特殊照顾。“官当”是中国古代法律允许官员犯徒罪而以其官品与爵位抵罪的一种特权制度。官当,源于《晋律》之“杂抵律”。《北魏律》规定五等列爵及五品以上官阶可以当(抵)徒刑三年;南朝《陈律》正式出现了“官当”之名,并确立“官当”之制;隋、唐、宋沿用,为官吏犯罪享有特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正是由于上述等负面文化因素存在,致使腐败现象蔓延的时候,未能得到社会心理与文化自觉的抑止与反抗。腐败,俨然成为“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没能腐败的时候,对腐败深恶痛绝;一旦有机会腐败,就不禁沾沾自喜。因此,遏制腐败需要软硬两手,一方面要依法严厉打击,另一方面要建设并形成清廉文化,净化社会土壤。

(摘自《组工文萃》2015年第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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