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薛仁方执法被笞
唐贞观七年(公元633年),宫中发生了一件类似于今天流氓滋事的丑闻。有个叫杨誉的好色之徒,行为放荡不羁,竟然“在省逐婢”,即在皇宫禁地追逐、挑逗宫女。此公女儿是蜀王李俭(唐太宗的第六个儿子)之妃,因了这个外戚身份,俨然成了皇亲显贵,以为干点越轨荒唐之事,无人敢问,无人敢管,也就无所顾忌了。
就拿眼下这件“逐婢”事来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由于它发生在皇宫禁苑,事涉皇亲国戚,所以影响极其恶劣。消息传开,朝中上下一片哗然。都官郎中薛仁方闻讯后,果断地采取了“留身勘问”的措施,将杨誉扣留起来查问,准备依法处置。薛仁方作为刑部属官,论级别虽说不过从五品,但他不畏权贵,敢于碰硬,表现出一股子“法不阿贵”的凛然正气,令人肃然起敬。
正当薛仁方对此案进行审理,尚未来得及裁决之时,杨誉之子却出来发难了。这位杨家公子爷当时担任千牛官,职位虽不高,却因为是皇帝的侍卫保镖,位置显要,自然牛气冲天。他不但不为杨誉感到羞耻,反而为其大诉其冤,向太宗告状说:“因为我父亲是皇家亲戚,薛仁方才故意节外生枝,把他老人家扣留起来,又迟迟不做决断,这是在拖延时间,有意刁难皇上啊。”
这杨千牛官的蛮横逻辑是,谁跟我老爷子过不去,就是跟皇家过不去;跟皇家过不去,就是对皇上大不敬。他有意将“火”引向太宗,果然,这一招还真见效。唐太宗听了他的陈奏,大怒说:“知道是我的亲戚,还如此刁难,薛仁方不可容也!”一向开明豁达的唐太宗,此时却容不得别人触犯皇帝的权威,经杨千牛这么一巧言挑拨,他偏听偏信,把一腔怒火撒泼到薛仁方身上。《贞观政要》说:“即令杖仁方一百,解所任官。”
对太宗要惩处薛仁方的举动,魏征实在看不过去,他进言说:“城墙下的狐狸和土地庙里的老鼠,虽然都是微小的动物,只因它们倚仗巢穴做掩护,除掉它们尚且不易,更何况那些世家贵戚,自古以来就难于治理,以致东汉、西晋以来外戚专权,发展到朝廷不能驾驭的严重地步……”
魏征的话无疑给太宗敲了一记警钟:皇上要管好身边人,以防他们像“城狐社鼠”一样成为朝廷的祸害。接下来,魏征据法力辩道:“薛仁方既然是履行自己的职责,能够为国家执行法纪,怎么可以因此而对他滥加刑罚,助长外戚的私欲呢?陛下这样放纵皇亲,此例一开,就会招来各种事端,将来后悔莫及,要改变也就困难了(万端争起,后必悔之,将无所及)……治国之道在于防患于未然,陛下怎么可以因为现在水未横流就想自毁堤防,反倒对公正执法的大臣严厉处罚?臣以为万万不可。”
唐太宗听了这些话,内心有所触动,决定赦免薛仁方,便对魏征说:“的确如卿所言,我先前没有考虑到这些利害。但是,薛仁方拘禁皇亲未及时上奏,也是专权作势,虽不应治以重罪,也应稍加惩处。”于是命令打了薛仁方二十大棍才算完事。
平心而论,在对杨誉事件的处理中,唐太宗的形象大打折扣。本来,薛仁方拘审杨誉,属于其职权范围内该管之事,丝毫没有越权专权之嫌,相反,倒表明他忠于职守,执法必严,值得赞扬。然而,就因为他敢在太岁头上动土,才招致惩罚,祸及自身。由于魏征的劝谏力争,他虽未罢官,却饱受笞刑,真是何其无辜,何其可悲!而自始至终,太宗偏信一面之词,不问杨誉的行为是否违法乱纪,致使杨誉逍遥法外,未曾伤及一根毫毛,可见太宗袒护皇亲的倾向十分明显。可叹薛仁方,也就当了一回冤大头。
古代皇权专制下的“法治”多么脆弱,多么不堪一击。皇帝拥有的最高权力,一旦徇私,为己所用,即使如唐太宗这样为史家所称誉的明主贤君,也不可能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薛仁方执法被笞的故事令人叹惋,这是缺乏有效监督的专制制度所造成的遗憾,也是君主权力滥用的悲剧。
(摘自《组工文萃》2016年第十期)
稿件来源:《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