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金英兰法》:向“人情文化”说不
据韩媒报道,韩国宪法裁判所7月28日裁定, 《关于禁止不正当请托及收受财物法》合宪,在经过后续措施后于今年9月28日起正式生效。这部法律是由韩国国民权益委员会前委员长金英兰提出的,因此也被称作《金英兰法》,据称是韩国史上最严厉的框架性反贪法案。
韩国完成民主化转型后,国会和司法得以独立,政治监督机制开始发挥强大的腐败监督功能。市场自由化改革与政治民主化转型同时进行,政府权力逐步退出市场,公职人员权力寻租的空间不断缩小。媒体的舆论自由得到提升,民主文化走向成熟,社会的“官本位”思维有所削弱,韩国人的政治参与、政治监督意识不断增强,一大批致力于反腐败的民间组织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韩国的历届政府也都非常积极地制定和完善各种反腐法律、反腐机制,制定和修订了《公职人员伦理法》《公职选举及选举不正当防止法》《政治资金法》《关于金融实名交易及秘密保障的法律》《腐败防止法》《反洗钱法》《公务员行为守则法》《公益举报人保护法》等,构筑了一套完备的反腐败法律。进入21世纪后,韩国设立了直属总统的反腐败机构——腐败防止委员会,对散布在政府、司法机构和市民社会中的各种反腐败力量进行统筹协调。随着政权交替, “腐败防止委员会”被先后改编为“国家清廉委员会”“国民权益委员会”,在反腐以及反腐法制建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时至今日,韩国中观层面上的反腐制度建设已趋于成熟,但韩国仍然未能跻身清廉国家行列,这是因为韩国政治经济结构及社会文化传统使其仍然处于高度的腐败风险之中。
首先,民主转型后的韩国依然存在一种很难被制约的权力,那就是财阀。在韩国完成民主化转型、经历了经济全球化以及新经济自由主义改革的冲击后,政府对于经济的控制力大大减弱,财阀在各个领域里的影响力迅速提升,成为韩国的又一个隐形权力中心。“政经胶着”的文化依然存在,而周期性的选举则成为政界与财阀的黏合剂。虽然选举相关法律对于选举资金的筹集和使用都做出了严格规定,但财阀向政界提供秘密选举资金的现象仍屡禁不止。这种陋习使得选举变得非常昂贵,政治性腐败持续存在。财阀不但向政治家积极提供政治献金,而且还通过贿赂、构建不同领域之间的旋转门等方法影响政府与法律界的公务员。财阀通过广告费来影响媒体舆论,通过提供教育捐款、研究资助等影响学术界的立场。财阀无处不在的影响力极大危害着韩国的社会公正,其触角所及之处,往往是腐败滋生的危险地带。
其次, “人情社会”的文化传统是腐败的温床。韩国社会深受儒家文化影响,尊重人际关系中的“亲疏远近”和“人之常情”,赞扬“有情有义”的行为,褒奖忠实于自身所属集团的行为。这样的文化基因使韩国社会里“公共领域”的信赖度较低,“私人领域”的信赖度较高,韩国人的人际关系网主要由三部分组成:“血缘关系网”“学缘关系网”和“地缘关系网”。“血缘网”体现着儒家文化的家族意识,是“半天生”的关系网,改变“血缘网”的唯一方法是联姻。“学缘网”的范围是毕业于同一所学校尤其是名牌大学的“同门”,这也是一种“半天生”的关系网,改变“学缘网”的唯一方法是入学考试。韩国人会帮助“同门”,哪怕这个“同门”与自己没有交往的人情基础,也会被视作属于同一集团。“学缘网”在求职中的作用尤其明显,韩国很多职场的高层都毕业于同一所名牌大学。“地缘网”的范围是“同乡”,这是一种“完全天生”的关系网。三种关系网把韩国人区分和包裹在一个个“集团化的个人主义连接网”中,这种网很大程度上是“先天”和“半先天”的,是文化习惯的产物,个人意志很难与之对抗。韩国人热衷于花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来维护人际关系网,从中获得情感支持,共享信息的同时,也交换社会资源。
但当人们看到社会上层通过构筑精英网络来左右社会资源的分配时,就会产生强烈的被剥夺感。韩国的财阀凭借雄厚的经济实力构建起了一个连接各个领域的精英关系网,使得政治、经济、法律、舆论、学术、市民团体等各个领域的资源能够更容易地集中和相互转换。2007年,韩国媒体曾曝光三星集团构筑精英关系网的事实。三星集团频繁接触各个领域的精英,每遇到红白喜事、节假日等,就会礼节性地送财物以维护关系,并且动用庞大的“精英网”影响这些人在各自领域里的升迁。这一隐秘的精英网络被媒体曝光后,严重打击了韩国人对于社会公正的信任。
《金英兰法》被称为韩国有史以来最严厉的反腐败法。其适用对象除了公职人员外,还包括媒体公司、私立学校和私立幼儿园的职员、理事及其配偶等。该法律规定,如果上述人员一次性接受1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6000元)以上的财物和服务,不管是否存在请托事实,都将受到刑事处罚。如果一年中接受同一人300万韩元以上的财物和服务,也将受到刑事处罚。《金英兰法》还规定,该法律的适用对象如果一次性接受价值3万韩元以上的宴请、收受5万韩元以上的礼物,或者在红白喜事时从同一人处接受10万韩元以上的财物,都将被处以罚金。该法律惩罚的不仅仅是有明确请托目的的财物赠予,还包括没有明确目的的人情往来。因此,该法律不仅推进了韩国的反腐制度建设,而且也是对韩国“人情文化”的挑战。
制度与文化往往相互影响、相互强化,要杜绝腐败,既需要自上而下的法制建设,也需要自下而上的文化革新,制度和文化这两条腿都要向前迈进。回顾韩国的反腐过程,中观层面上相关的法律和机构建设已经趋于成熟,宏观层面上的财阀改革困难重重。而在社会文化领域里,韩国人一方面对于腐败深恶痛绝,另一方面又对人情社会里的礼尚往来习以为常,对于通过私人关系获取社会资源的行为非常宽容。在这样的情况下,腐败与人情之间的界限模糊不清。“人情文化”是韩国目前反腐道路上的一个障碍,但也是一个相对较容易入手的突破口。《金英兰法》引发了韩国社会对于“文化反腐”的思考,对于韩国的反腐败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摘自《公务员文萃》2016年第十二期)
稿件来源:《世界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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