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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不断提高民主推荐工作质量

2017-02-06 孙懿 领导文萃


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必经程序。科学分析解决民主推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民主推荐工作质量,对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民主推荐及其结果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新《干部任用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民主推荐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1.民主推荐操作环节上的问题

(1)信息不对称。民主推荐中的信息不对称,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参与推荐人员不知情或知情不够;二是部分知情者未参与推荐;三是组织上对参与推荐人员应知情的信息公开不够。在实际工作中,除分管领导、同一部门的同事对被推荐对象了解比较全面外,大部分参与推荐人员只是了解部分情况,有的虽然与被推荐对象有一定的工作联系,但是对其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一贯表现缺乏深度把握和了解,个别人甚至完全不了解。同时,一些了解被推荐对象情况的人,比如上级领导、服务对象等往往不在推荐人员范围内,没有推荐机会。另外,个别单位对被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德才表现、工作业绩等信息公开不够,使得参与推荐人员对应知情况了解不深,进而导致在推荐时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随意性。

(2)组织工作不严谨。基于干部工作保密性和防止拉票考虑,许多民主推荐一般都是临时通知,希望通过“速战速决”防止“跑风漏气”,不给投机者以拉票时间。但时间紧、推荐单位准备仓促等情况,也会对民主推荐造成不利影响,如有的应到人员未到,到场人员也因缺乏必要的思想准备和慎重考虑,没有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没有完全向组织反映实际情况。同时,这种临时通知,客观上会给干部群众造成了干部选拔任用是领导和组织说了算、推荐只是走过场等误解,导致了部分干部群众对民主推荐敷衍了事、不负责任。

(3)责任缺失、利益驱动,导致推荐扭曲化。主要表现形式有:一是随意票。认为推荐就是走形式或者对推荐谁无所谓,不加选择的随意推荐人选。二是印象票。对被推荐对象了解不多,仅凭平时印象进行推荐。三是跟风票。不是根据自己的了解和判断推荐人,而是看别人推荐谁就推荐谁。四是感情票。推荐自己熟悉的或与自己关系比较好的。五是利益票。从个人主义的角度出发,或者谁打招呼就投给谁。

2.民主推荐结果运用中的问题

(1)简单以票取人。新《条例》规定,民主推荐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由于没有硬性指标,如何防止简单以票取人未在操作层面上作出明确规定,客观上给执行者在具体操作时带来了一定困扰和难度。有的不对得票情况进行具体分析,直接将民主推荐得票高的列为考察对象,简单地以票取人,认为得票多就是群众公认度高,就是尊重民意;有的担心不以票取人,高票落选者会不服气,群众认为是在搞“假民主”,索性以票取人减少麻烦;有的则是求稳怕乱、不敢担当、不愿担当,对推荐结果不作深入分析,简单以票取人。

(2)滥用不简单以票取人。新《条例》将推荐结果由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规定“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这有时候会给个别单位领导以“不简单以票取人”为借口,对不是自己满意的干部,不管得票高低、能力强弱,以“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为由不予使用;对于自己满意的干部,尽管民主推荐票不高、能力不强,同样以“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为由确定为考察对象。

(3)民主推荐结果不公开。由于组织人事工作的神秘性和绝对保密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参与推荐人员无法通过正常途径了解推荐结果,客观上被排除在知情者之外。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干部职工看不到自己推荐的意义,甚至有时候会产生反感和厌烦,这也是在推荐时有时候出现“空白票”的原因。

二、提升民主推荐质量的对策建议

1.科学规范民主推荐的操作过程

(1)坚持知情合一,合理确定参与推荐人员范围。新《条例》规定了参加民主推荐人员的基本范围,但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各单位应当根据职位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坚持以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原则,合理确定参加推荐的人员范围。既要注重广泛性,也要注重代表性,分层次、分类别地选择与被推荐人员工作联系紧密、了解较深的“知情人员”参加推荐。

(2)加强信息公开,让推荐者更加知情。一是推行民主推荐预告制。通过适当形式,发布民主推荐预告,预告内容至少应包括推荐职位、任职条件和资格、推荐时间和地点、参会人员等事项。二是公布被推荐人员相关信息。在发布民主推荐预告的同时,公布被推荐人员的相关情况,比如,个人基本信息、履职表现、工作业绩以及所获荣誉等,这样可以让推荐者提前了解被推荐人员的相关情况,降低了推荐时的盲目性。

(3)实行署名推荐,增强推荐者责任意识。为了让参与推荐人员提高责任心,更好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可以尝试让参与推荐人员在推荐人选时要真实署名。如果实行署名推荐,参与推荐人员无论从对工作负责出发,还是从维护个人威信出发,都会慎重对待推荐工作,也更能反映真实意见,“感情票”和“利益票”会逐步消失。但是,实行署名推荐,对负责组织推荐工作的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程序,严守秘密。

2.综合评价分析民主推荐结果

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被推荐者在群众中的公认度,但推荐结果只是从一个方面反映了一些情况,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而不是依据,如何做到不简单以票取人,就需要科学分析研究得票情况。一是看什么人参加了推荐。要对参加推荐的人员进行梳理和归类,重点分析工作性质、接触层面、熟悉程度、信息对称等因素。二是辩证地看票。对票高者,要看被推荐人平时是否热衷于拉关系、结人脉、搞“感情投资”,工作中是否存在“老好人”情况;对票低者,要看被推荐人是否接触外界面窄,群众知晓度不高,是否身处矛盾集中的岗位,工作中容易得罪人等等。三是深入分析票。对于得票情况与组织上平时掌握情况有较大出入的,应该多深入分析,一方面要为敢于坚持原则、一心为公的干部主持公道;另一方面对于歪门邪道搞“拉票”的干部要严肃查处。四是多方印证票。要将推荐情况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多方印证,以获得更加客观、全面、深入的认识。

3.合理运用民主推荐结果

(1)适度公开民主推荐结果。民主推荐的结果如不属保密范围,可以试行将推荐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这样可以提高干部群众对民主推荐的信任度和参与度,加强干部群众监督,克服和纠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2)将民主推荐结果纳入大数据管理。将民主推荐及综合评价情况纳入统一数据库管理,详细记录各方面推荐信息,重点发掘素质较高、群众认可度较高但受职数限制暂未被任用的优秀人员的信息,并将其作为发现和储备干部的重要渠道,为跟踪培养锻炼干部、选准用好干部提供参考。

(摘自《组工文萃》2017年第一期)

稿件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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