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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管得严”决不是“不作为”的理由

2017-09-12 陈晨 李平 领导文萃

“现在管理越来越严格,有的干部害怕担责、不愿作为,一些本在他们职权范围内就可解决的问题,推了一圈又被交上来。”一位县委书记的困惑,折射出当前少数干部担当意识弱化,慵政、懒政抬头的弊端。

十八届六中全会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做出新的重大部署,并明确提出,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如今,从严治党的压力已充分传导至党的基层组织和普通党员,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普遍增强。

然而,在一些地方,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未能及时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或是以“管得严”为借口,畏惧担当、害怕担责,不作为、慢作为、为官不为等情况有所露头。

有的干部担当不足,动辄将矛盾上交,本可就地解决的问题被频繁请示、汇报,工作效率大打折扣;有的机关单位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事情依旧难办;还有个别干部因为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会用,为了不出错、不被追责,工作宁可少干一点、慢做一步。

因为怕担责而明哲保身,为了少出错而消极怠工,由于能力弱而不愿作为,这些弊病的根源,在于少数干部的宗旨意识弱化,权力观出现偏差,未能充分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要义。“认识不到位、行动掉了队”,没有按照“用权必担责”要求提升担当意识和工作能力,得过且过、敷衍塞责。

“管得严”决不是“不作为”的理由。从严治党不是要捆住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而是为了将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使权力在更加规范和严格的监督机制下阳光运行,是对干部的一种保护和激励。

要化解怕担责、不作为等现象,亟须在提高认识、补齐短板和完善制度约束等方面“多管齐下”。

一方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主动对标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坚决摒弃慵、懒、散,见贤思齐、勇于担当;另一方面,党员干部还要不断提升工作能力、补齐本领短板,适应规范的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下的各项工作要求。

各级党组织可进一步强化监督,明确责任清单,对慵政、懒政、不担当的干部切实扬起“问责之鞭”。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等制度手段,引导能者上、庸者下,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形成人人想干事、人人勇担责的良好氛围。

(摘自《公务员文萃》2017年第九期)

稿件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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