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压倒性态势”形成后,这些挑战需破解!
十八大以来,经过4年多的持续高压反腐,我国反腐败取得了显著成效,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腐败从总体上得到了控制。可是,审视反腐败前路,还有一些严峻的挑战。
让反腐败机构“猛如虎”
从初步实现不敢腐到完全实现不敢腐,至少要面对两大挑战。
如何彻底释放出反腐败的威慑力,让人们不敢腐?最重要、可靠的保障是反腐败的体制机制,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反腐败机构及其体制。
一段时间以来,为什么腐败分子日益疯狂猖獗、“前腐后继”?关键原因就是反腐败机构未能发挥更有效的作用。江西原副省长胡长清就曾把我国监督官员的体制形容为“牛栏关猫”。照此来看,官大如周永康、薄熙来、令计划、徐才厚等,干出无法无天的坏事就不足为奇了。如何改变这种状态?就是要改革反腐败机构体制,让反腐败机构“猛如虎”。
反腐败机构因何可以“猛如虎”,让腐败分子感受到深深恐惧,轻易不敢实施腐败行动计划?笔者通过相关案例研究,得出的结论就是要不断深化改革,让反腐败机构同时具备四大特征,即:独立、权威、廉洁、专业。
十八大以来,我国先后在纪检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上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正在试点,纪检体制改革已在“双重领导”体制上有所突破,但反腐机构的独立还未完全实现,离四大特征全部实现还有一段距离。任何既有的体制都会形成惯性、形成既得利益群体。改革背后的勇气担当、力量斗法、策略是少不了的。可以想象,要把我国的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到位,一定还是一场硬仗,一定还会面对相当大的挑战。
其次是清除腐败存量的挑战。我国当下的腐败是经过了几十年蔓延积累的结果,存量相当大。十八大以来,治理力度不断加大,但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不断以新的变种冒头。其背后的因由就在于腐败存量的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早就指出,要坚决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对腐败零容忍。这些话所代表的目标要求既是向腐败“存量”宣战,也是最终完全实现不敢腐的前提条件。
将权力交给制度
实现“不能腐”和“不想腐”,要应对我国权力制度体系改革所面临的挑战。
有的人究竟为什么能够腐败?腐败为何能蔓延到社会各个领域?一个原因就是权力制度体系及其基本特征。
人们很早就对公权力予以关注。殊不知,为任何机构,包括私企、大学、医院、甚至民间组织等工作的雇员,也拥有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权力。这些权力都是由委托—代理关系衍生出来的。公共权力只是委托权力中的一种类型。
我国权力制度体系存在的问题:一是权力较为集中,缺乏必要的制度或程序制约;二是缺乏问责机制。因此,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就变得容易,且不承担相应风险。
因此,要对我国的权力制度体制实施改革。一方面,在能够找到好的制度的情况下,就要把权力交给制度;另一方面,若找不到好的制度,或制度暂时还不能全部替代人,就应在人和制度之间实施分权。可把“倡议权”赋予个人,“终裁权”交给制度或另外的一群人。基于程序设计,让任何个人都不能够对该“终裁权”形成垄断或处于支配性地位。
多年来,我国政府领域先后实施了一系列“把权力交给制度”,或者“引入市场机制防腐”的举措,包括:公共工程建设领域实行招标投标制度等,倡导公开、公平的竞争机制,以求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但腐败问题在这些领域依然存在。究其原因,表面上看是把“权力交给了制度”,但实质上制度被架空,权力依然保留在个人手中。要把这样的制度改革推广到更广范围,还值得进一步探索。
其次,是建设激励导向的基础性制度的挑战。如何实现不想腐?除了诉诸于教育之外,笔者认为,最可靠、重要的措施则是建立基础性的、具有激励功能的制度。实际上,从政府来看,科学、合理的公务员薪酬制度、经过特殊设计的社会保障制度,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都是十分基础性的,可以发挥出巨大激励作用。
(摘自《公务员文萃》2017年第十期)
稿件来源:《廉政瞭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