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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任命34位政府部门“一把手”

2017-03-01 闽网播报

昨日上午,泉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议案》曾巍任主任委员,谢丽华任副主任委员,许锦聪、张翼翔、黄碧煌、赖畅水、庄灿霞、兰菁、庄刚毅等任委员。此外,会议还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廖国文同志任泉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黄文捷同志任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文堃同志任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黄国富同志任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丁峰同志任泉州市商务局局长;

  廖伏树同志任泉州市教育局局长;

  李文生同志任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卢炳椿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局长;

  邓安娜同志任泉州市监察局局长;

  林培新同志任泉州市司法局局长;

  李清景同志任泉州市财政局局长;

  刘曙庆同志任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赖开族同志任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钟文成同志任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世清同志任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王天祥同志任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李伯群同志任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锦川同志任泉州市农业局局长;

  林华伟同志任泉州市林业局局长;

  傅春添同志任泉州市水利局局长;

  李建芳同志任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叶一帆同志任泉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王家声同志任泉州市体育局局长;

  骆振军同志任泉州市审计局局长;

  李跃民同志任泉州市统计局局长;

  施国宾同志任泉州市物价局局长;

  柯跃峰同志任泉州市粮食局局长;

  林琪伟同志任泉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刘烨明同志任泉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继业同志任泉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陈德庆同志任泉州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李国坤同志任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开基同志任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庄冰心同志任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此外,会议还决定免去黄蕴真的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以及倪德利、郭建闽、林健民、黄乌坚的审判员职务;任命张黛为立案庭副庭长,林海峰为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丰兰为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王经艺为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林培阳为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黄蕴真为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贺张翡为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王志贤为审判监督庭副庭长,陈亚生为执行庭副庭长,戴梅影为执行庭副庭长,潘继红为执行庭副庭长。

  会议还表决通过,任命邱新跃、黄苑芳为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谢国军的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内容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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