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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统筹还是街镇统筹?上海16区幼升小统筹规则解析!你家排在第几位?

上海升学关注👉 上哪学 2022-12-10



关于统筹,家长问的最多的无非是以下几个问题:


  • 排序靠后的,如果上不了对口,是不是要统筹?那么会怎么统筹?统筹到那里?会不会很远?


  • 摇民办未中,会被统筹吗?按什么规则统筹?会统筹到哪里?



确实,上不了对口,是由教育局统筹安排;摇民办未中的对口有学位就回对口,没有就统筹。


至于如何统筹?统筹到哪里?会不会很远?则是看各区的统筹规则是怎样的。本节以2022年各区政策为例,给大家讲一讲上海16区的统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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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


  • 人户一致幼儿:


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对口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 人户分离幼儿:


统筹时参照适龄儿童实际居住时间、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先后排序。本市集体户籍和社区公共户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对于申请居住地入学的适龄儿童,按照购房时间、与直系亲属同住情况、实际居住地年限等,先在所居住地街道内的小学统筹安排,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


依次顺序为:

①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直系亲属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②适龄儿童与其直系亲属为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并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③其他情况;

④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


  • 非沪籍随迁子女:


区教育行政部门将结合本区实际,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入学。对于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先在街道内统筹安排,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



徐汇区


  • 人户一致幼儿:


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 人户分离幼儿: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 集体户幼儿: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


  • 非沪籍随迁子女:


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优先安排持有积分达标的《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


  • 报民办未录取儿童:


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有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



静安区


  • 人户一致幼儿:


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 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 人户分离幼儿:


以“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为原则,根据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资源分布和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报名登记数量,以及与购房人或承租人关系、购房或租房年限等实际情况,优先安排人户一致,再来安排人户分离。


  • 非沪籍随迁子女: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在本区就读实行“集中报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入学办法。



长宁区


  • 人户一致幼儿:


本区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学校招生公告中招生范围对口入学。学校招生公告中有“梯度安排”的,以学校招生公告为准。

对不符合学校“梯度安排”或“五年一户”政策的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学校无法安排的,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 人户分离幼儿:


长宁区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区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统筹安排入学的办法就读。本区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统筹安排入学。



普陀区


  • 人户一致幼儿:


各公办学校根据适龄儿童户籍迁入的时间排序,优先安排“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对口入学。


  • 人户分离幼儿:


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先安排“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验证人数和学校资源情况,统筹安排至普陀区范围内学额有空余的学校。


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会依据招生计划数、实际验证人数,根据适龄儿童与居住地产权人、户主的关系,实际居住的年限长短等实际情况按顺序统筹安排。


  • 非沪籍随迁子女:


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按照来沪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积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未达到标准积分;购房、租房等情况的先后顺序在区内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虹口区


  • 人户一致幼儿:


本区“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公办小学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根据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房产情况、户籍迁入时间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学。


  • 人户分离幼儿:


选择申请在居住地就读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按照“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报名人数和已分配入学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 集体户幼儿:


本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居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就近入学。


  • 非沪籍随迁子女: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排。报名信息核对通过的,按照《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本区房产证情况、《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年限等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杨浦区


  • 人户一致幼儿:


如地段内适龄儿童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可根据适龄儿童全家户口入户情况、入户年限等人户信息制定招生方案,并在学校网站公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属于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 人户分离幼儿:


区教育局根据2022年杨浦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 集体户幼儿: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 非沪籍随迁子女:


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按照“集中登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原则,统筹进入到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闵行区


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 以下情况就近安排入学


(1)人户分离下列情况


第一类、本市户籍因市政动迁、由动迁办安置在闵行区的,凭本市户籍、市政动迁安置协议等,在安排“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适龄儿童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第二类、本市户籍配住廉租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凭户口簿、《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配住廉租房居住协议等,在安排完成“人户分离”第一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第三类、本市外区户籍但持闵行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儿童,在解决第二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2)符合下列要求的非沪籍子女


第四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同住子女,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入学政策。若居住证地址与闵行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凭积分达标的上海市居住证、户口簿、房产证及适龄儿童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在解决第三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 以下情况进行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


1、人户一致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具有本市户籍,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时没有迁入闵行区居住地的适龄儿童、学生,凭动迁证明在安排完成第1条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3、本市户籍配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学生,可凭户口簿和配住廉租房相关居住证明等在安排完成第2条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4、非闵行区户籍但持闵行区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儿童、学生(需要提供符合当年招生相关规定的材料),在安排完成第3条规定情况入学后,参照上述操作。



嘉定区


  • 人户一致幼儿:


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 人户分离幼儿:


区教育局和各街镇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 集体户幼儿:


本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区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 非沪籍随迁子女: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统一安排进入公办学校。街镇要依据区域教育资源和入学需求制定相应入学统筹细则,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宝山区


  • 人户一致幼儿:


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先安排人户一致儿童入学。


  • 人户分离幼儿:


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统筹时参照适龄儿童实际居住时间、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先后排序。


  • 集体户幼儿:


本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自2020年起,本区同一街镇范围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不受理其居住地入学登记申请。


  • 非沪籍随迁子女:


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入学。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安排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区域确实无法安排公办学校入学的,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就读。



浦东新区


  • 人户一致幼儿:


如学校对口招生地段内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由招考中心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等排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 人户分离幼儿: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儿童,待区域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儿童安排后,视学校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学。(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


  • 非沪籍随迁子女:


其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准分值:居住地有相应房产证,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儿童就近安排入学。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学。


  • 其他情况:


动迁户子女,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学。另行租赁房屋居住的,统筹安排入学。


本市户籍居住本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适龄儿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承租人(买受人)须为儿童父母(提供相关证明),可按居住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地址就近安排入学。



松江区


  • 人户一致幼儿:


2022年,“人户一致”适龄儿童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户籍迁入年限”或“房产证年限”中较长的一个作为排序依据。超出学额部分由教育考试中心就近统筹安排入学。其他情况由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2022年,申请在上海外国语大学松江外国语学校、东华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松江区民乐学校就读的儿童和学生,同一居住类房产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1年。不符合此项政策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 人户分离幼儿:


区教育考试中心先安排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对口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安排时参照房产证年限先后等排序,优先安排产证年限四年及以上的儿童。


在本区无相应房产的,视资源情况,原则上在就读区域内(城区五所街道、九亭地区或各镇)整体统筹安排入学。


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地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按安置地址就近统筹安排入学,另行租房居住的儿童整体统筹安排入学;居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凭相关证明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其他情况由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 非沪籍随迁子女:


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在本区有居住类房产,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入学办法”,在安排完“人户一致”类儿童和学生后,就近统筹安排入学,优先安排产证年限四年及以上的儿童。


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但在本区有居住类房产,产权人为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统筹安排入学。


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在本区无房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视资源情况,原则上在就读区域内(城区五所街道、九亭地区或各镇)整体统筹安排入学。


其余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阶段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


  • 报民办未录取儿童:

报名民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以“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安排入学。



青浦区


当适龄幼儿条件相同时,安排顺序以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额满为止。



金山区


  • 人户一致幼儿:


当人户一致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区教育局将按照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自购房年限及入户年限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属于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 人户分离幼儿:


居住地在本区但非“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根据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根据学生与户主关系、自购房及入户年限等因素统筹安排。


  • 非沪籍随迁子女:


根据辖区内公办学校学额数,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1.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区自有住宅类产权房的,在住宅类产权房所在地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入学。


2.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没有住宅类产权房,只有租赁房的,在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情况下,统筹安排进入周边的公办学校就读。


3.随迁子女本人持有投靠类居住证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


4.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



奉贤区


  • 人户一致幼儿:


具备相同条件安排顺序以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相同的以适龄儿童入户年限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额满为止。


  • 人户分离幼儿:


当居住地登记报名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具备相同条件安排顺序以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为依据。


  • 非沪籍随迁子女:


具备相同条件的情况下,以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纳时间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额满为止。



崇明区


  • 人户一致幼儿:


如对口招生区域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登记入学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将按照取得房屋产权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额满为止,超过部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根据居住地学校学额情况和学生实际居住年限的长短等因素在区域内统筹安排。


经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尚有余额时,报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按照取得房屋产权时间先后再次排序,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人户分离幼儿:


依据本市户籍儿童在本区是否有房产、产权情况等进行排序,统筹要根据居住地学校学额情况和学生实际居住年限的长短等因素在区域内统筹安排。


  • 集体户幼儿: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 非沪籍随迁子女: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公办小学,安排进入本区公办小学就读。



总之,不同的情况,统筹的优先顺序是不一样的,人户一致入户年限越长越优先;人户分离有房无房、房产时间越长越优先;非沪籍有积分、有房产的相对无积分、无房产的来说会更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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