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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7-03-23 三明日报

 日前,沙县纪委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虬江街道后底村原主任黄永荣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


2014年8月至2016年6月,黄永荣在担任虬江街道后底村委会主任、村经济合作社主任期间,利用协助虬江街道办事处实施“美丽乡村”后底项目工程和负责管理村务的职务便利,在工程的承包、工程量审核、验收与工程款支付审批等方面为工程承包商谋取利益,向工程承包商索取和收受钱款共计21.8万元。此外,黄永荣还存在违反组织纪律等问题。


2017年2月,县纪委给予黄永荣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要求,清明节将至,节日又是“四风”问题的易发期、高发期,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组)要把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下大力气,真抓严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各基层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抓节点、抓问责,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来源:三明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本期编辑:涵子 凌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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