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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异常机构名单
转自: 中国基金业协会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2016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关于加强信息报送的相关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及时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更新等信息报送义务。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时履行信息报送义务累计达2次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其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对外公示。一旦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异常机构公示,即使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
考虑到前期相关机构解读和落实《公告》实际进度较慢的客观情况,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本着务实顺延原则,适当推迟了公示时点。据统计,截至2016年11月底,有730余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累计2次未履行完毕季度更新义务。
协会已将以上机构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对外公示。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查阅管理人相关诚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