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违法停车,真危险!
5月6日下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三明高速公路支队民警巡逻至长深高速(闽)A道3023公里400米路段时,发现一辆小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在车辆和应急车道外的提示牌之间绑着一张吊床,一名男子正悠然自得地躺在吊床上休息,而此处距离服务区只有一公里。
经了解,该男子是一名电工,常年在野外搭设高压线塔,为方便休息,习惯随行携带吊床。此次驾车正前往泉州务工,由于长时间开车犯困,认为紧急停车带可以停车休息,但又觉得车内空间狭小,于是就搭起一张吊床。随后,民警将其引导至前方服务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做出处罚。
5月3日16时许,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泉州高速公路支队民警巡逻至沈海高速上行2261公里+500米处时(泉州往厦门方向离朴里服务区1公里处),发现一辆红色小车停在应急车道内,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也未在后方来车方向放置警示标志。
民警立即停车做好安全布控,然后上前查看情况。敲开车窗后,驾驶员朱某告诉民警,他停下来是为了充话费,才能用网络开手机导航。民警对其进行警示教育,告知他前方1公里处便是服务区,可以进服务区后再停车处理,随后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5月4日10时许,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宁德高速公路支队民警巡逻至沈海高速A道1974公里处时,发现一辆重型半挂货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原来,驾驶员谢某某在行驶途中,坐在副驾驶位上的妻子发现了路边的枇杷树,便想摘几颗下来解渴,于是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和妻子下车越过护栏,摘起了枇杷,被民警当场查获。
“真的是太后悔了,更何况这些路边长的野枇杷还酸得不行。”受到批评教育和处罚,驾驶员谢某某后悔地说道。
近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南平高速公路支队民警巡逻至宁上高速上行245公里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车停在应急车道内。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发现驾驶员正聚精会神地盯着手机。经询问,驾驶员赵女士在行驶途中得知,儿子的班级要开线上家长会,怕自己驾车耽误开会,于是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参加线上家长会,丝毫没有考虑到高速公路上违停的危险性。
随后,民警将赵女士带到收费站出口,开展普法教育并做出处罚。赵女士也表示,当时身边的货车开过去,车子都在抖,确实很危险,也很害怕,将引以为戒。
应急车道作为“生命通道”,它的畅通与否,往往决定着道路交通事故能否得到及时的救援,人员能否得到及时的救护。 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确需停车等待救援时,可以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放。临停时,必须开启车辆双闪,还要在车辆后方放置好三角警示标志,不然可能造成二次事故。
警方提示
2022年4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实施后,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违法停车,将被记9分。
来源:福建交警微发布
编辑:林加炜
审核:张 杰
审批:陈庆爱
【第 246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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