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梦同行 | 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让孩子幼有所育、幼有优育!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全面建立,无数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子得到资助、顺利入学、完成学业,拥有了人生出彩的机会。
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推出《爱与梦同行》系列访谈节目,全面解析分享我省学生资助的发展历程、政策内容、实施成效及未来展望。今天一起来看第七期——
节目嘉宾
乐山市沐川县教育局总督学
刘 兵
泸州市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幼教中心主任
张福容
四川省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基本情况
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四川省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逐步建立健全了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政府资助、二是幼儿园资助、三是社会资助。
政府资助
在政府资助方面,不同地区有所不同。民族自治州(县)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免除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保教费,民办幼儿园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标准执行。民族待遇县按照每生每年600元标准,减免在园幼儿保教费。其余地区按照在园幼儿平均10%(四大片区县平均20%)的比例和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减免孤儿、残疾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保教费。
幼儿园资助
在幼儿园资助方面,是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
社会资助
社会资助方面,是各地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幼儿的成长和发展产生了哪些影响?
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是一项着眼未来的政策,实行这一举措最重要的意义在于通过制度性的保障,从起点上为幼儿的未来发展赢得机会和时间。能够为那些处于生长发育关键期的幼儿保证健康成长的基本需求,保障学前教育的顺利完成,让他们拥有一个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有利于提高全体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稳定,为实现教育强国打下基础。
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落实不仅能为孩子们提供物质支持,还同时能带给孩子们情感慰藉和精神激励,长远来看,必将有益于孩子们一生的发展。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
“爱与梦同行”访谈节目
将持续播出
一起期待吧
来源: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