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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突传重磅,房地产税大消息来了!试点城市也要来了!

地产号 2023-01-03

房地产税是否征、如何征,近年来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这次,房地产税真要来了吗?


财政部等4部门在京召开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


5月11日,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短短几句话,就冲上了微博热搜。



财政部部长半年内三次提及房地产税


2019年,房地产税一度呼之欲出,当年全国人大在“两会”期间表示,2019年要集中力量落实好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事项,其中就包括房地产税法。不过,2019年不仅没有完成房地产税立法,而且推进过程开始明显放缓,2020和202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于房地产税只字未提。最近财政部提出要在十四五期间“积极稳妥推进”,预示着一度暂缓的房地产税立法将被重新激活。


5月6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经济日报撰文《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财税体制》,全文五千余字透露财税体制改革在“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其中“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再次被提及。


刘昆在文章开头写道:“‘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顺时应势、主动作为,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在文章“完善现代税收制度”一节中,刘昆提到,健全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这也是其在半年内第三次发文提及房地产税。


2020年11月,刘昆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辅导读本》中撰写了《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文,详解“十四五”时期财税改革任务。其在文章中谈及进一步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时提到,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在随后的12月23日,刘昆在《人民日报》上又发布了《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文,文章提到,税收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十四五”时期,要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优化税制结构,同时提高税收征管效能。


2011年1月,上海和重庆两市曾先后启动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不过目前,两市试点的房地产税扩围方案已停止。

当前,我国房地产税征收还处在加快房地产税立法的阶段,距离真正全面征税还有较长一段路要走。

资料显示,房产税和房地产税分属不同的概念。两者的区别在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它属于房地产税的一种。

积极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改革


4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介绍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有关情况,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对如何助力市场主体,财政怎样推进科技创新,税收体系制度怎样改革等财税热点问题一一回应。


财政部财税司司长王建凡表示,“十三五”时期通过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税制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直接税比重逐步提高,从2011年的28.4%逐步高到2020年的34.9%,税收对国民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和自动稳定器的机制作用逐步增强。


王建凡表示,按照“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财政部将进一步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优化税制结构,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


一是健全地方税体系,培育地方税源。完善地方税税制,合理配置地方税权,理顺税费关系,按照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方案,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结合消费税立法统筹研究推进改革。在中央统一立法和税种开征权的前提下,通过立法授权,适当扩大省级税收管理权限。统筹推进非税收入改革。


二是健全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健全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其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有效发挥直接税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宏观经济的作用,夯实社会治理基础。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不过,多位财税专家分析,这一表述并不新鲜,这一表态,意味着房地产税立法仍会稳步推进,但由于房地产税较为敏感复杂,何时完成立法并实施依然没有明确时间表。


尽管“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被写进了“十四五”规划纲要,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并未提及房地产税。


这意味着,房地产税立法至少在2021年尚无时间表。


可在哪些城市率先开征?

社科院报告:争取在“十四五”期间试点开征房地产税


2020年12月,中国社科院发布《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20-2021)》。《报告》建议,在一些热点城市和炒房屡禁不止的城市率先加快试点开征,争取在“十四五”期间开征房地产税。


《报告》认为,要从根本上实现“房子是用来住的”的定位,确保房地产实现稳健发展,务必要按照党中央的战略部署,深化相关基础性制度改革,加快构建稳健发展的长效机制。开征房地产税具有多重意义,应系统谋划并切实推进。


“有人担心开征房地产税会引发社会风险,对于这些我们也有足够的方案去应对。”《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20-2021)》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助理倪鹏飞建议,建立房地产税开征的适应性预期,避免房地产税开征引起市场过度恐慌;凝聚开征房地产税的最大共识,明确房地产税对经济转向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建立房地产税缴纳的激励约束机制。


来源:中国基金报 泰勒


房地产税加速推进信号明显!

大城市或先试点 房价会凉凉?


据财政部网站5月11日消息,11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近几年,有关房地产税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引起市场关注。多位受访专家均表示,种种迹象表明,房地产税的立法进度正在加速推进。相比于之前频频提到的“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原则,此次座谈会提到了“试点”二字,并且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的意见。业内认为,房地产税或可能在一些大城市率先试点。

加速推进信号明显

近来,官方已经多次提及房地产税。今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扩大地方税政管理权。

今年5月6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在经济日报发表《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财税体制》一文中提出,健全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在2020年底公开发布的文章中,刘昆重申,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据了解,房地产税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会同财政部组织起草,在今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中,未提及房地产税。

此次,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意味着什么?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称,会议是以座谈会的形式召开的,而非研讨会,即属于政策决策性质的会议,分量比较重。座谈会结束后,相关消息就在财政部官网发布,释放出了较强的信号,即改革方向不改变、改革步伐不停止、改革思路渐成熟。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也对中新经纬客户端称,决定房地产税立法、征收的四个部门聚齐,信号意义非同一般。但这个工作比较漫长,房地产税立法至少在2021年没有时间表。“我认为,从疫情后的房地产演进形势看,加快推出房产税,对调节因房产而拉大的收入差距很有意义。”

景晖智库首席经济学家胡景晖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表示,四部门的座谈会虽然不是一个带有时间表意义的会议,但至少证明房地产税正在加快推进。

数年来首次提出试点

过去几年有关房地产税立法的表述,多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稳妥推进”等词汇。此次座谈会的一个重要不同点在于提出了“改革试点”“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严跃进称,座谈会讨论的内容是“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其核心在于“试点”二字,这是过去数年没有出现过的。追溯过去的改革,2011年《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中曾提及“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内容,而2011年恰是上海和重庆试点房产税的阶段。(注:房产税只是房地产税中诸多税种的一个。)

严跃进说:“从此类逻辑看,多年来首次提及改革试点工作,有很强的风向标意义,房地产税未来可能会在部分城市试点。”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也分析道,房地产税一定会遵循稳妥推进的原则,首先是扩大试点城市,总结上海和重庆试点经验,进一步优化征收方式,可能会在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试点。

胡景晖预测,一些大城市和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有可能被纳入试点。“深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加上去年市场过热,是不是有可能先试点?还有住建部约谈的一些城市,也有可能。此外,房地产税是要推行全国的,只在大城市试点也不一定行,二三线城市也可能会试点。”

打击囤房、炒房行为

如今,外界不管是谈及房地产税,还是房产税,有一种“谈税色变”的倾向,认为房地产税或还是房产税的推出,必将会打压房价。房地产税落地后,房价真的会凉凉吗?

其实,就房地产税中最受关注的房产税而言,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至今已经试点十年,但两地的房价一直也是随着全国市场的波动而上下调整。以2015年以来的这一波房价上涨为例,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12月,上海市、重庆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较2015年分别上涨了56%、49.3%,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较2015年分别上涨了48.1%、27.6%。

不少学者认为,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之所以没有起到作用,是因为征收范围小,房产税能否调节房价,还是看税基、税率及免征面积等。胡景晖称,未来的房产税立法,可能会是一个原则性立法,规定一些征收原理,框定一个大致范围,因为它是一个地方税种,还要充分授权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去制定征收细节。

胡景晖还表示,政府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的目的,是为了改变“土地财政”模式、开辟新的税源,但出台后,确实也会间接地调节房价,增加居民持有房屋的成本,打击囤房、炒房的行为。“对于那些持有多套房屋的人,肯定是利空,城里有一套,郊区有一套,就差不多了。房地产税会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但导致房价暴跌的可能性不大。”

严跃进称,房地产税会增加持有房产的成本,降低潜在收益,进而倒逼一部分房东抛售房产,压低房价。但下降多少,还要看房地产税的试点情况。

许小乐称,房地产税的出台,短期会让市场供需关系进行一次重构,主要是多套房业主根据自身的支付成本进行评估,短期可能会有部分房源出手,存在一次脉冲效应。业主降价出售会导致价格短期下行,但冲击大小取决于家庭住房拥有情况。

“这些城市通常是一些需求比较旺盛的城市,供给端的冲击很快会被需求端消化,房地产价格变为卖方的定价加上税收,卖方的定价是否会上涨,仍然取决于城市市场的供需关系。从长期看,房地产税本质上是一项成本,会让整体市场的交易变小。这项成本最终会由市场承担,具体是买房人还是开发商承担,取决于双方的价格弹性,税收负担更多落在缺乏弹性的一方身上。”许小乐对中新经纬客户端分析说。(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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