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重磅突发!房地产税再传大消息!广州房贷又涨价了、合肥新政“靶心”指向学位、北京再发租赁行业“黑名单” 提醒租房人“避坑”

地产号 2023-01-03
财政部: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今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三五”时期累计减税降费超过7.6万亿元。“十四五”期间要继续完善减税降费政策。


财政部表示,下一步,将综合考虑财政可持续和实施助企纾困政策的需要,对去年出台应对疫情的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分类调整、有序退出,同时,继续实施制度性减税政策。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 王建凡:健全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其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有效发挥直接税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宏观经济的作用,夯实社会治理基础。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再分享几条房地产最新消息:

房贷又涨价了!广州首套房、二套房利率再加10BP


继今年1月27日广州四大行集体上调个人按揭房贷利率后,清明节后,工行、农行、中行、邮储等多家国有行陆续上调广州的个人按揭房贷价格,首套房贷利率调整为最低LPR+65BP(5.3%),二套房贷最低LPR+85BP(5.5%),分别比一月底上涨了10BP。


“学区房 ” ——合肥房产新政“靶心”所在

央广网合肥4月7日消息(记者 张宣剑)4月6日,合肥市发布房地产“新政八条”,涵盖学位制、二手住房限购、热点楼盘“摇号+限售”等八个方面。记者了解到,新政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


值得一提的是,4月2日下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虞爱华先后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包河区滨纷公寓、高新区长宁公寓和市住房租赁发展公司调研房地产工作,并主持召开座谈会研究相关政策。副市长葛斌参加。


由于产业快速发展,合肥常住人口骤增,带来刚需住房量也骤增,去年销售新建商品住房超过1300万平方米、成交二手房近600万平方米,在建短期即可上市面积700万平方米左右,但市内个别片区仍存在供不应求情况。


虞爱华在调研中指出,房地产既是产业更是民生,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重要指示精神,采取更加精准和果断措施,确保合肥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通过座谈讨论和共同研究,大家一致认为,要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加大调控力度。


一是稳定增加居住用地供应量,今年确保不少于9000亩,其中单列租赁住房用地900亩以上。


二是实施热点学区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政策,二孩、多胞胎等法定情形除外。

三是采取热点区域二手房限购措施。

四是实行热点楼盘“摇号+限售”政策,并优先保障刚需群体。

五是从严控制商品住房定价。

六是加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

七是在已建近17万套基础上,继续用足用好国家支持政策,加大加快租赁住房建设。

八是依法严查严处房地产销售中任何形式的价外加价和搭售等行为,严厉整治哄抬房价等房地产市场乱象和网上恶意炒作。

详细政策4月6日已出台。附后文!


北京再发租赁行业“黑名单” 提醒租房人“避坑”


今天,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了第二批、42家租赁行业重点关注企业名单,连同首批名单,共有70家中介和租赁企业被“点名”,北京市住建委提醒租房人谨慎选择名单中的企业。


未来,主管部门还将根据日常监管和信访投诉情况,梳理违法违规行为较多的租赁和中介企业,定期向社会发布。目前,全国已有多个城市针对住房租赁行业建立了类似的“黑名单”机制。

合肥房产新政“详细版”来了!

涵盖学位制、二手房限购、热点楼盘“摇号+限售”...

4月5日
合肥市发布房地产“新政八条”,
涵盖学位制、
二手住房限购、
热点楼盘“摇号+限售”
等八个方面。
新政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
新政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一起来看看
↓↓↓



稳定增加居住用地供应


2021年,在近年居住用地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增长10%,确保全市不少于9000亩,单列租赁住房用地900亩。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居住用地信息。加大存量居住用地开竣工履约监管,对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严格追究其违约责任。


实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


在执行我市现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基础上,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


深化住房限购措施


暂停市区范围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滨湖新区、政务文化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其他区域指定学校的学区范围内(具体见附件)购买二手住房。暂停向法人、非法人组织出售市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经批准的人才公寓、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除外)。通过司法拍卖或招投标中心公开拍卖方式取得市区范围内商品住房的,均应当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并设置为竞拍条件。

实行市区热点楼盘“摇号+限售”政策




加强房源信息公开监督,对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热点楼盘,均应实行摇号销售,并由公证机构公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公证摇号销售商品住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供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用于刚需购房。摇号所购房源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从严调控商品住房价格



新取得的居住用地,实行住房项目均价控制,商品住房平均备案价格不得突破土地出让前预测均价;从严控制楼幢计价面积,未列入容积率计算的地下部分不得作为住房面积对外销售;合理确定楼层差价,同一幢楼的同一套型价差幅度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


加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39号)要求,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来源、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贷款资质的审查,严肃查处经营贷、抵押贷流入房地产市场行为。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法人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规定的上限。


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


在已建近17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基础上,继续用足用好国家支持政策,深化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多渠道增加租赁房源供给。2021年,力争再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2万套(间)以上,着力解决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严厉打击各种房地产市场乱象



严禁房地产销售中任何形式的价外加价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收取或者委托第三方收取房价款以外的团购费、咨询服务费、信息费等任何费用,不得以捆绑搭售车位、储藏间、委托装修等任何形式加价或变相加价销售;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新建商品房的,除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合理佣金外,禁止向购房人或通过第三方向购房人收取购房价款之外的任何费用。严禁通过网络、自媒体等煽动房价上涨、渲染市场恐慌情绪、哄抬房价、恶意炒作市场等行为。以上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从严查处。鼓励社会各界人士举报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0551-6263815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551-12315、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551-63755781、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0551-63537738)。

本通知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负责解释。


本市户籍家庭二手住房限购区域范围



一、滨湖新区、政务文化新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限购范围




01滨湖新区


合安高速以东,繁华大道以南,包河大道和十五里河以西,环巢湖大道以北区域。


02政务文化新区


北匡河以南,合作化路以西,金寨路以西,绕城高速以北,集贤路以东,西二环一西匡河以东区域(含恒大华府、保利香槟、文一名门、市消防支队、当代MOMA)。


0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含合作园区)


长江西路以南,将军岭路以东,西二环路集贤路以西,肥西地界以北区域。




二、其他区域限购范围


以2020年合肥市区学区划分方案为准,后期学区划分若有调整,则对应调整。


01庐阳区


1.合肥市南门小学(本部)学区长江中路以南,金寨路以东,徽州大道以西,环城南路以北范围。
2.合肥市红星路小学(本部)学区长江中路以南,徽州大道以东,环城南路以北,环城东路以西范围。
3.合肥市六安路小学学区(1)环城北路以南,蒙城路以东,阜南路以北,宿州路以西范围;(2)阜南路以南,六安路以东,长江中路以北,宿州路以西范围。
4.合肥市南门小学森林城校区学区北二环路以南,四里河路以西,沿河路以北,绿杨路以东。
5.合肥市六安路小学中铁国际城校区学区中铁国际城东边界以西,防汛路以南,四里河路以东,北二环路以北(不含北湖南岸公寓)。
6.合肥市第四十二中学(本部)学区(1)宿州路以西,阜南路以南,长江中路以北,花园街和阜阳路以东;(2)宿州路以东,长江中路以北,沿河路以南,环城东路以西;(3)桐城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北,环城东路以西,长江中路以南。
7.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六安路校区学区(1)环城西路以东,长江中路以北,花园街、阜阳路以西,阜南路以南范围;(2)环城西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北,桐城路以西,长江中路以南范围。
8.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森林城校区学区(1)四里河路以西,沿河路以北,北二环路以南,绿杨路以东;(2)北二环路以南,四里河路以东,临泉路以北,四里河河道以西;(3)铂悦庐州府小区,国贸天成小区。
9.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橡树湾校区学区(1)北二环路以南,颍上路以西,临泉路以北,四里河河道以东;    (2)北一环路以北,界首路以西,四里河路以东,临泉路以南。



02蜀山区


10.合肥市西园新村小学北校教育集团西园新村小学北校(西园校区)学区

梅山路转一环路转肥西路以西,黄山路以北(不含安徽大学龙河校区范围),合作化南路以东,长江西路以南。
11.合肥市安居苑小学教育集团安居苑小学(天鹅花园校区)学区合作化南路以西,贵池路以北,青阳路以东,长江西路以南范围。
12.合肥市安居苑小学教育集团安居苑小学(安居苑校区)学区青阳路以西,贵池路以北,陈村路以东(含安居苑西村),长江西路以南范围。另:合作化南路以西、黄山路以北、东至路以东、贵池路以南范围。
13.合肥市稻香村小学教育集团稻香村小学(岳西路校区)学区潜山路以西,休宁路转怀宁路转铁道专线转望江西路以北,合九铁道线以东,黄山路以南范围。
14.合肥市五十中学东校教育集团五十中学东校(西园校区)学区金寨路以西,黄山路以北(不含安徽大学龙河校区范围),合作化南路以东,长江西路转梅山路以南(不含中医学院东区宿舍、大富新村等)范围。
15.合肥市五十中学西校教育集团五十中学西校(贵池路校区、合作化路校区)学区合作化南路以西,黄山路以北,潜山路以东(含汉嘉都市森林、广利花园),长江西路以南范围(含安徽大学龙河校区范围)。



03经开区


16.合肥一六八玫瑰园学校初中部(东、西校区)学区

金寨路以西,丹霞路、容成路和汤口路以北(含童话名苑、蓝色湖畔、石门路小区),开发区边界以东,繁华大道以南范围。

17.合肥一六八玫瑰园学校南校区初中部学区
开发区边界以西,紫云路以北,始信路以东,锦绣大道以南范围。

三、根据房地产市场交易监测情况,对出现异常交易的区域适时调整二手住房限购范围。调整范围由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外公布。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来源:地产号综合自央视财经(ID:cctvyscj)

- 推荐阅读 -


互联网时代,房产社群连接者

关注好房子,新地产,新生态、新战略

欢迎关注"地产号"(ID:wangfanghouse)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