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款吃喝 榆林7名村干部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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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榆林市佳县螅镇康家港便民服务中心李家圪台村支部委员李劳成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5月,李劳成在村换届选举后组织参加选举的群众李某某等七人在康家港开化寺大酒店聚餐,共消费550元,所花费用全部在村集体账务中予以报销。2018年1月,李劳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陕西省榆林市佳县金明寺镇米峰塔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加发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10月,刘加发在金明寺镇怀荣酒楼宴请在榆林居住的回本村参加低保评选会的村民刘某某等三人,共消费660元,所花费用全部在村集体账务中予以报销。2018年1月,刘加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主动上交违纪资金。............................
3、陕西省榆林市佳县木头峪镇羊圈山村村委会主任刘思彦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10月,刘思彦与羊圈山村村民钞某某等4人到佳县水务局申报维修自来水项目,事后刘思彦请钞某某等4人在县城顺康食府吃饭,共花费428元,所花费用全部在村集体账务中予以报销。2018年4月,刘思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陕西省榆林市佳县通镇李厚村党支部书记李增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4月至今,李增耀在通镇迎宾酒家招待支出900元,购买烟酒支出615元,共计1515元,用于日常招待,所花费用全部在村集体账务中予以报销。2018年4月,李增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陕西省榆林市佳县螅镇北坬村党支部书记冯文全违规公款购买香烟问题。2017年5月至10月,冯文全先后购买了两条黄金叶烟、一条南京烟、一条芙蓉王烟,共支出700元,所购香烟全部用于村集体日常招待,所花费用全部在村集体账务中予以报销。2018年5月,冯文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陕西省榆林市佳县王家砭镇窑湾村党支部书记刘春和、村委会主任刘春利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至2017年窑湾村公款接待、购买烟酒和给庙会上礼金累计支出20687元,其中:公款接待、购买烟酒共计支出19687元,全部用于日常招待;2014年8月给方塌镇余山村庙会上礼金1000元。2018年4月,刘春和、刘春利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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