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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三届采访手记》青春的早殇


《老三届采访手记》
青春的早殇

文/朱文杰

1997年 11月21日,由本片总策划张自力和我领队,与十几位在宝鸡插过队的老三届知青,坐上西安——宝鸡的特快列车,去看望和悼念死难的女知青金兰珠。这十几位老三届和金兰珠都是西安交大附中的同学,他们有的先后在宝鸡县晁峪公社南岔大队插队。金兰珠是在刚刚插队一个月零四天(1968年12月8日)时,惨遭杀害而牺牲的,至今已快三十年了。    


为这次悼念活动,他们策划了几套方案,要制作一个巨型横幅,上书“深切怀念金兰珠同学”,并准备让左正同学在金兰珠的幕前朗诵一首悼念诗,当年在金兰珠的追悼会上就是左正朗诵的,可惜此时他在深圳赶不回来,于是临时换将,大家推举曾当过话剧演员的颜重生来完成这一任务。

交大附中的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在兴庆公园合影,其中有金兰珠

在车上,陈静宜、裘锡渊拿出三十年前交大附中文艺宣传队的合影照,上有金兰珠。她能歌善舞,他们班在学校文艺汇演上演出的《洗衣歌》获得一致好评,金兰珠就是领唱者,同学们叫她金嗓子,1966年她已考上音乐学院附中,如果不是赶上文化大革命上山下乡,她很可能会成为一名歌唱家的。


照片中有当年他们跳忠字舞时拍的照片,一律的军装、红袖章、手揣红宝书。让人看着有一种熟悉中的自嘲。历史和我们开了一个大玩笑,被现代迷信控制的大脑使青春的花季变得盲目狂热而单调乏味。


车到宝鸡,仍在宝鸡工作的交大附中的老知青来了不少,一时间四十多人聚成一片欢乐的海洋,这些50岁上下已进入中年的人们,喜笑颜开,欢腾雀跃,那种老插重逢后的非凡热情,显然突破了他们各自不同艰辛生活的困扰和窘迫,超越了一般同学聚会的友情,真诚里有着回首往事、经历坎坷、大难过后的深刻省察。


人群中,有我的熟人,原交大附中初六六届的邢奎君,她丈夫曾和我一个单位共事,是西安二十六中高六六届的。他们在农村插队的艰苦劳动中恋爱,而邢奎君又是当年交大附中漂亮的几朵花之一,她和金兰珠同班,是跳《洗衣歌》时的领舞,其中多少浪漫事,我要在剧本中披露,他们都嫌怪,怕上电视出洋相而拒绝,我们只好相约再找机会。


歇一晚,11月22日,和已先期到宝鸡,紧张拍摄了一星期的剧组人员会师。于是,一行四辆车就朝秦岭西部山区驶去。


这是一个人迹罕至,面临封山育林的莽荒之地。坑凹路的颠簸还倒罢了,有些路段窄得连小车都过不去。一次,为搬一块挡路的大石头,几个人一用劲,只听哧的一声,张自力的裤档开了缝,正在抓拍的摄像高涛把此景也摄入了镜头,于是,气昂昂雄纠纠的张自力,一路上成了老同学取笑的对象及摄像敲诈的对象,只好夹着尾巴走路。


路越来越窄,越来越危险,我们只好放弃依维柯车,另外三辆小车拉着机器设备勉强先行,我和陈静宜、谢援朝、裘锡渊等十几位原交大附中的老知青们步行,向深山走去。


山幽林深,溪水淙淙,人进入寂静的大自然中,一洗城市带来的喧嚣与浮躁,尤其当年曾在这山路上多次跋涉的老知青们,更是心情激动,难以抑止,不时有人嘶着嗓子喊山:“啊——呵!我们又回来了!”只见四山回应,阵阵声波荡漾在叠嶂的峰峦之间……

村头的知青屋,孤零零遗立在那里,一派残损衰败的景象,四处荒草杂木疯长,被烟熏火燎的墙面黑乎乎的,模模糊糊还能分辨出毛主席的画像,这是当年知青的杰作,可惜在毛主席的额头上,破开了一个洞,这可能是从屋里向外接电线或挖烟筒而凿开的,在当年肯定是不得了的反革命事件。旁边还有花花搭搭。斑驳残留的毛主席语录,有人说,这还是张自力的手笔呢!


进到屋内,更是满目疮痍,墙皮剥落,角落挂着蛛网,炕已半塌,碎砖头烂垃圾堆了一地,一股腐霉味扑鼻,就是在这间黑屋,金兰珠惨遭杀害,一个20岁的妙龄少女,被夺走了生命。镜头对准金兰珠的遗照,历史掩盖不了她青春活泼的皎好面容。她被永远定格在这青春的瞬间。

张自力在金兰珠住过的知青屋前

张自力是在金兰珠死后,坚决要求到这里插队的,“踏着烈士的血迹”,是他们当时的誓言。如今,一腔热血已化作了缕缕伤情和痛苦的回忆。和金兰珠一起插队的同学向我讲述着这淹没了近三十年的悲惨往事。

张自力在“踏着烈士的血迹奋勇向前”的旗帜下宣誓

知青在这里,不仅要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还要面对处于原始生存状态中的人。在这秦岭深山中的南岔一队,仅有的十来户人家(其中约一半家庭只有一个孤寡老人)来自六七个省份,这里有溃散的国民党军官,有曾参加过长征的红军逃兵。有流窜的土匪及躲避“清理阶级队伍”出身不好的河南农民,所谓的“贫下中农”成分极其复杂,并充满着愚昧和野蛮,加上文化大革命的阶级斗争,极左思潮泛滥,激化了各种各样的矛盾。那些排斥外来户,宗族、宗派思想严重的人之中,那些在清理阶级队伍中绝望和走投无路之中的人,肯定会有突然疯狂的变态,泄愤报复而把矛头对准知青的人。


金兰珠是知青组长,也是大队“清理阶级队伍领导小组”的成员。她死前的那个晚上,还在大队开“清理阶级队伍”的会议。开会时,发现有人在偷听,追出来后已不见人影。


第二天,(12月 8日)金兰珠生病发高烧,在家休息,大约中午11点多钟,当照看她的一位女同学去上厕所回来时,发现金兰珠已倒在血泊之中,头上被砍了6斧头,无辜的她,生命之花就这样被残暴地摧折了。

西安交大附中在晁峪插队的知青悼念金兰珠

在山顶金兰珠的坟茔前,10米长白色的悼念横幅展开在深秋的残红里。群山含悲,老三届同学们手执横幅缓缓走来,“深切怀念金兰珠同学”九个大字,是他们的心声,整个悼念场面肃穆庄严,情伤意冷中颜重生动情地朗诵着那首悼念金兰珠的诗。

“一方石碑

矗起了一个永恒的姓名

一座土丘

掩埋了一个青春的生命

南岔沟

像一道深深的难以愈合的伤口

永远刺痛着我们记忆的神经……”


一向以冷静、成熟著称的交大附中的同学们,此时谁也控制不了自己,一个个泪水夺眶而出。诗一句句撞击着他们的心弦,一句句把他们带回到那个凄风苦雨的年代。

告别了大山中的坟茔,同学们噙泪含悲依依沿着弯弯的小路走下山去,我一个人背对着太阳,伫立在一块巨石上,凝视着远方重重叠叠阴森黛黑的崇山峻岭,沉重的心一时悲凄交加,一个花季的少女,就成了这被吹嘘成新生事物的上山下乡运动的殉葬品。我们就要走了,一位知青的坟茔,永远孤独地留在这即将封山的荒僻之地。身边走过的人恋恋不舍地默念着:“金兰珠同学,安息吧!”


朝回走时,又是步行,半路上接我们的车到了,不然十多公里的山路真够走一阵的了。到段家磨大队时,已是日落西山。老乡们一拨一拨地寻来丁,认领着当年在他们那里插队的知青,有对面一条大沟里的,也有翻过一架山来的,他们拉着手说笑着,互相辨认着当年的知青,有的喊着小名、外号,那一片热烈的亲情,真挚而厚重。一时间,走的只剩下我们剧组成员和南岔一队的几个老知青了。

金兰珠案亲历纪实报告

 作者: 杨自光 

 金兰珠遗像

金兰珠同学遇害至今已有四十七年多了,回忆当年那段腥风血雨的时光,我仍然刻骨铭心,历历在目。本案的凶手就是杜桂林,他是唯一的嫌疑人,这是不容置疑的,在我的眼里和心里,这几十年从未动摇过,然而我们有些同学至今还是以讹传讹,竟然因为三年中杜桂林死不认罪,在宣判会上喊“冤”;竟然由于晁峪农民的某些流言;竟然罔顾已认定的大量铁的事实而荒唐的认为杜桂林不是凶手,真正的凶手另有其人,而金兰珠的案子永远也破不了!对此等说法和结论我坚决不敢苟同。


现在我就将当年的真实经历、场景、我的推理,分析判断,写出来呈献给大家,有不妥、不实、不明之处,希望同学们补充、批评、指正。

1968年12月8日9点多,我们正在队里麦场西边的一块斜坡地里上工背粪,当我倒完粪,往回走到中间的时候,忽然看见乔庆南在坎下面惊慌地一边招手,一边喊着:“你们快来呀!金兰珠她……,金兰珠被……”我当时离她最近,立刻扔掉背篓,大步的跑到女生的房子。


当时因为女生房子的房沿及场地竖放着许多芦苇,门虽开着,但屋里光线很暗,我冲进屋里一两秒后才看清:金兰珠头朝外,在炕上躺着,头上插着一把斧子,顶棚及右边的墙上都是喷溅的血迹,头位下面地上也是一大滩血。


我当时虽然很惊愕,但还算冷静,嘴里一边喃喃的说着:“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一边向炕边靠近,到她头左边,伸眼看去,整个面部血肉模糊,鼻孔和嘴巴里不停的有血泡冒出,能清楚的听到粗重的呼吸声,我曾本能而下意识的想拿掉斧头,就把斧把儿下面往上用力顶了一下,感觉纹丝不动,因为斧头刃部已深深地嵌入额部,已经和头形成了整体,所以就放弃了拿掉斧头的闪念。


这时石岳君和王茂生,周先宁及周队长等人先后来到屋里,看到屋里的景象,大家都愣在那里站着,后来还是周队长先发话了,问我人怎么样?意思是金兰珠还活着吗?我说:“活着,还有呼吸呢!”这时大家才七嘴八舌的喊叫起来:“赶快救人啊”“找单架”“用架子车”,还是周队长想到,用队里的梯子作为担架,叫女同学把被褥拿出来,铺厚点。


而后我们都来到场院里,同学和社员们忙着准备担架,周队长则派我到大队打电话给公社报告队里发生的事情。于是我以最快的速度跑到南岔二队(大队部就设在南岔二队),在二队碰到二队女同学蒋本瑜,我把一队发生的事简短告诉了她。但当时大队部没人,门锁着,没打成电话,没办法,我接着往公社跑。跑到段家磨(红光三队)时,累的实在跑不动了,刚好碰到了三队的同学周元家,周元家一口气跑到公社,才把我们队发生的事情传到了公社,公社也第一时间把案子通告给宝鸡县公安局和一康医院,当然这是后话了。


我在段家磨休息片刻后就往回返,在南岔河口滩地就迎上了抬着金兰珠下来的大队人马。由于大家又急又累,于是在三队路边的空地停下来休息了几分钟,记得三队的女同学李爱华(现在叫李向华,也就是木子)还给金兰珠嘴对嘴的进行了人工呼吸,当时金兰珠的气息已很差,接着过了红光,到了上川时,公社派人给我们传话,不到公社卫生院,直接上川上公路,因为一康医院的救护车已在来晁峪的路上。


就这样,上了公路,过了上川公路一个山梁,到了一段较平坦,又宽的路边休息时,才知道金兰珠已完全没有了气息,脸色苍白,体温也没有了,顿时,女同学们都哭开了,男同学们也在默默的流泪,所有的人都沉浸在沮丧、悲愤、难过且无奈的情绪中。


就这样,过了不知多少时间,一康的救护车终于来了,于是又把金兰珠转移到车上,我的记忆到这儿就断了,至于谁跟车到的宝鸡,我又是如何回到队里的,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现在仔细想来,金兰珠同学实际上在从上川到公路,上山的途中就已死亡,因为从那时到在公路上休息,中间就没有停过,也没有看过她的生命迹象,所以即使到了一康医院,也是根本无力回天,只是把头上的斧子取了出来,遗体火化后,由同学和公社的人带回了公社。


在这说明一下,这把斧子不是凶手的,而是我们一队知青平常使用的,这情况有些人可能不知道(在后面的叙述中会有明确的交待),这就是68年12月8日那个惊心动魄的上午,我亲历的纪实。


现在就切入正题,为什么我认定杜桂林就是凶手,是唯一的嫌疑人,当然是有充分的理由和根据的。且容我从以下几方面来详细陈述。

一、他是唯一身上有金兰珠血迹的人

记得应该是当天下午,宝鸡县公安局的两名刑警就来队上,一个姓谢,什么名字记不起来了,另一个姓赫,叫赫万一,他们俩互相戏称谢皮洛夫,赫鲁晓夫。他们很快就发现了杜桂林身上的血迹,于是看管起来,关到了队部仓库里,当时根本来不及验血,然而第二天陆续来了不少外队的同学,见到杜桂林,愤怒难抑,用皮带棍子等打的杜桂林头破血流,和原先的血迹混在一起,无法分辨,谁知后来验血的结果竟然是金兰珠和杜桂林的血型一样,以当时的技术水平,还无法分析出两个相同血型人之间的不同成份。当时就因为这个关键问题,取证也只能暂时搁置起来。杜桂林也转移到县看守所关押。


三年之后,据说是根据两点最终判决杜桂林死刑:一是在广州分析出了金兰珠、杜桂林两人血液不同的成份;二是死刑判决权由中央下放到了省上,而三年来没有新的证据证明杜桂林不是凶手,所以1971年12月28日对杜桂林判处了死刑,执行了枪决。

二、案发前各方面态势的陈述

南岔一队的队部房子是依山坡而建的四间房,座南向北,东边两间为仓库,也作会议室,大门就开在这里,进门右手一间是会计办公室。西边第四间就是当时五个女生的宿舍,门开在西墙边,女生厕所就在出门左手的房子后面。最东边是就着山墙给我们知青加盖的厨房,前面就是场院了,约有七八十平米,场院的西边是道土坎,北高南低,北边最高处约有两米左右,上面就是前面提到的斜坡地。场院的东边是往下的土坎,约有七八十公分,下面座东向西是刘木匠和海喜杰两家的四间房,一家两间。刘木匠家面对的是知青的厨房,队部的山墙,而海喜杰的家则面朝场院。四间房的右边是队里的另一个场院,下场到上场在中间有几个台阶上下相通。东西长约二十米,宽十来米,最东边就是队里原来的牛圈,后收拾出来盘了炕,成了我们男生的宿舍。


说完了地理,再说道路。下边的场院有两条路,一条是下坡向东到河滩,通往磨镰石,即出山的路,另一条就是向西,沿着上面场院坎下通往上沟的路,这条路到了西北角可拐到上场院,向下到河滩,过河到上沟。往上沿斜坡地可到另一条河沟里取水,我们用的水就是从那里担来的。


接下来说说当时现场的人物了:金兰珠前一天去公社开会,回来的很晚,而且受了风寒,病的不轻,前半夜发烧,吃了药后到后半夜才睡着,乔庆南当天轮值,她安顿好金兰珠后,轻轻出来关好门,转身去了厨房,看了看厨房案板上的发面盆,然后径直去了女生厕所。一墙之隔的队部办公室有小会计在工作,姓张,什么名字想不起来了。我们厨房的坎下面,刘木匠在他家门前的木工凳上干活,木工凳是南北向摆的,他的脸也朝北,杜桂林就在他前面一米多的地方站着跟他说话:注意,这一幕场景非常关键,因为有三个人的证言是一致的,乔在南、刘木匠及刘木匠老婆,这也是杜桂林的又一个唯一,周围的情况是这样。东边男生屋里是谢镕,他因为不小心扭了脚脖子在家休息,没有上工。在几十米远的上沟一块坡地里,元娃(周元章)正在驾牛犁地,犁沟正是东西向,往东的时候正好能看到场边的路和下场的一部分。所以元娃的证言是看见了杜桂林从上场院下边的路快走或是小跑着拐到上场院,然后又一次向东犁时又看见杜桂林跑下场院向斜坡地路上走去,这中间的时间当有一分多钟,也是吻合杜桂林的作案时间。


然后就是我们背粪的斜坡地这块了:上工开始时只有周队长老唐和别的社员给我们装粪,没有杜桂林,但到我最后一趟装粪时,杜桂林却出现在那里,他正和周队长他们说着话,我的印象很深,记忆犹新,可作为我的证言。


最后得说说芦苇的事:因为队里原来的牛圈成了男知青的宿舍,队里打算用芦苇在仓库后边搭个棚子作牛圈,所以就割了许多芦苇放在场边上,从场院北边一直到女生屋子的房沿前面,都竖放着芦苇,只有门前和到厕所的路口没有,女生房子的窗户被完全堵住了,斜坡地虽在上面,但3米高的芦苇挡住了90%的视线,当时这个特殊情况却给杜桂林作案提供了有利条件。


以上已把案件的所有场景呈现给了大家,现在就把这些场景,人物链接起来,用五分钟时间,以杜桂林和乔庆南不同行为的两条线,将那惊心动魄的一幕演示出来,真象就大白了。


当杜桂林看见乔庆南没有进屋而是直接去了厕所时(只有他能看到),机会终于来了,他立即行动,顺手拿起厨房前柴堆上的斧头,因为是精心备准好的,也是不想让刘木匠看到,所以没有从场中间的台阶上去,而是绕过上场,从上场西北角拐上去(被元娃看到),因为有芦苇的遮挡,很快就到了女生屋门前,估计用时1分钟。然后是轻轻地推开门,站在了金兰珠的右侧(斧头砍入的地方在头的偏右,斧把也明显的指向右边),然而他的身子刚好挡住了门透过来的光线,就因为光线很暗,看不清,前面两斧砍到了面部,也许是用力小了,他能拔出来,第三斧才势大力沉的砍到了额头,深入至少五厘米,他也拔不动,就赶紧离开了现场。这段时间最多一分钟,然后走下场院(被元娃看到),用两分钟赶到斜坡地老唐的院子,和周队长,老唐等搭话,造成不在现场的假象,这段时间约为1分钟。乔庆南这边,上厕所的过程以三分钟计,当她上完厕所来到门前,发现门大开着,感觉异常,继而进到屋里看到金兰珠的状况,肯定惊呆了,愣神、发蒙是肯定的,但她没有喊,也没有叫,这个过程算1分钟,随即应该是清醒过来,本能地来到外面,就近扒开芦苇,爬上土坎,向我们呼救,这就是乔庆南的五分钟。

三、从动机说起:任何案件都少不了作案的动机,特别是刑事凶杀案,概没如此。金兰珠案同样是有动机,有预谋,有准备的。

杜桂林其人,河南平顶山人,60岁上下,五十年代末来到南岔,近1米8的个,相当壮实,脖子后面长着一个比拳头大的肉瘤。短短的一个月,虽然与他接触不多,但由于他特殊的身体相貌,特殊的性格禀性,印象深刻。起初我想的和大家的想法一样,认为就因金兰珠在队上表现积极,因为是我们队知青的负责人(应该说是当时学校和公社指定而公认的知青组长),就因为在队上的派系中,我们亲近四川人,或是因为我们在会上批判和揭发他的历史问题而结仇,但我仔细想来,反复分析推测,这些事情都不足为凭,十分牵强,构不成他杀人的理由和动机。


随着回忆的不断深入,反复,一个片段和一个关键词在我的脑海中清晰起来。这个片段就是我不止一次的在从磨镰石到队上的路边碰到杜桂林(他们家就在磨镰石),跟他打招呼,他好像没听见,不搭理,沉着脸在思考着什么。现在想来,一种可能是等着金兰珠经过;另一种可能是思谋和策划如何对付金兰珠。


说起金兰珠,我现在的脑子里一丝她生前的影子都没有,只有相片上那个永远的笑脸,但却让我联想到许许多多,其中就是我前面提到的关键词:磨镰石!听我慢慢地陈述。我实际上是68年11月8号到的队上,到12月8号刚刚一个月,但我却从未见过金兰珠,印象中那段时间金兰珠一直是早出晚归,在公社开会,或是住在公社。


但与我相反的是,杜桂林却有很多机会与金兰珠接触和碰面,因为不管早晚,她都要经过磨镰石,这样一来,就有三种情况让他动杀机:一种可能是他对金兰珠提出不良要求或企图遭到反抗而没有得逞;一种可能是双方在激烈的争吵中互相辱骂和伤害;另一种可能是由于她年轻气盛,在某次冲突中不慎流露出公社将调查他土匪、汉奸历史问题的言语,在当时情势下,这种说法对杜桂林是非常敏感和不能容忍的强烈刺激,使他产生了必欲除之的动机,我分析:这次冲突早就发生,可能性也最大。12月7日晚他掌握了金兰珠回来,并且有病的情况,所以12月8日早上他是有备而来,而且抓住了唯一的机会,成功实施了凶杀,这也是杜桂林的第三个唯一。


以上的陈述中还有几个情节需要说明一下:案件中几个人的证言,包括我的都是真实可信的,这些内情在宝鸡县两个刑警撤出之前就有了认定。这一点我们南岔一队,起码一队的知青都是清楚的,血型的情节前面已经交待了,还有一个细节,就是提取指纹的失败,那是案件发生几天后,县公安局派人到公社用石膏提取了斧把上指纹的模子,但在回去的路上,由于是摩托车,路况又不好,不小心给颠坏了。再就是本案的动机是我在这次动笔之后才慢慢回忆、分析、推理出来的,我认为完全符合当时的情理,也解释了唯有杜桂林才会与金兰珠结仇,进而成为他杀害金兰珠的动机。

与金兰珠的父亲、弟弟在金兰珠的墓前

四、让时间来证明吧!

杜桂林凶杀案,没有直接的人证、物证,这是事实,我也承认,但自从杜桂林被关押起来后,我们队从此变的平平静静,详和安泰,直到我们离开。三年中,杜桂林女儿、女婿,没有任何异常举动,杜桂林的儿子杜志杰当时十二三岁,给队里放牛,天真无邪,接触多了,慢慢地从他嘴里了解到杜桂林在家里就是个恶魔,经常无端打骂他和他妈妈,被抓以后,他感觉就像给他们家和队上除了一害一样,没有任何的悲伤和难过,反而表现出高兴、开心。


四十七年过去了,流言终究是流言,流言中的东西有一丁点成为事实了吗?没有!呼案的报导我也看到了,这种事情以前有不少,以后也不能保证不再发生,但一码归一码,不能把呼案的错判,形而上学的套在杜桂林案上。


我也仔细看过上世纪美国三四十年后才破获的几个连环凶杀案,以及今年在纪录频道播放的《刑事调查大揭秘》系列报导,在这些著名的案件中,每一个凶手无一不是千方百计的企图逃脱警方的追查和法律的制裁,有的隐姓埋名几十年,有的甚至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无话可说也死不认罪,所以杜桂林的不认罪表现是一个故意杀人凶犯的必然姿态,一点也不足为奇,不足为否。鉴于那个特殊的年代和环境及案发后的各种特殊情况,虽然我们没有足够的人证和物证,但杜桂林这个凶手是抓对了,也杀对了!

知青们在金兰珠的墓前

来源:西安朱文杰的博客、晁峪知青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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